云南省文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1-26 08:15:47   来源:云南省纪委

根据省委安统一部署,2016年5月15日至8月15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文联进行了巡视。2016年8月15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省文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关于“党的领导不够坚强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 省文联党组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及时召开理论中心组会议、党组批评与自我批评专题会议、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等,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委、纪委有关文件精神,通过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深刻检查和反思近年来省文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进一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抓起,充分发挥党组的政治核心领导作用,强化党组的能力建设,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统一,继续深入扎实地开展“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 活动,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制度上、纪律上切实加强了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组集体领导的水平,增强了各级党组织的执行力和向心力,增强了党组权威。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文艺工作座谈会精神流于形式,浮于表面,缺乏深入理解,结合云南实际明确工作重点,提出措施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头把关,结合各项中心工作的开展,将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各项文艺创作和展览、展演作品中,充分体现新时代、新作品、新风貌;二是深入实践,融会贯通。结合“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文艺惠民活动的开展,积极开展“送欢乐下基层”、文化进贫困地区等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以及全省文艺工作特点,科学制定《省文联“十三五”规划》,分解落实任务,组织省文联各部室、各协会对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精神再学习、再理解,深刻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内涵,认真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工作重点,制定有力措施扎实工作,努力开创云南文艺新篇章。

2、关于“对直属协会的教育引导乏力,部分协会存在不团结、团团伙伙的现象”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采取组织措施,实行一对一帮教。每个党组成员,分工负责指导一个党支部;党支部每个党员,负责帮教一名驻会非党艺术家和非党干部,教育引导协会干部和会员团结干事。二是倡导“德艺双馨”,重艺徳,讲规矩,树正气,压歪风。采取分级负责、分协会落实等措施,将协会干部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反对搞团团伙伙,反对把协会工作变成追名逐利的平台和场所。重视引导协会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创作创新,锻炼成才;鼓励协会干部岗位锻炼和交流,倡导文艺创作百花齐放,突破工作上的框框套套,人际关系的团团伙伙,创作真善美的优秀文艺作品。三是不回避矛盾,及时调解纠纷。四是召开专题会议,集中解决群众反映的不团结问题。由机关党委、纪委召开了有关协会驻会干部会议,集中解决协会团结协作等问题。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

3、关于“担当精神不够,有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严重影响了党组的威信”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思想建设,增强班子成员担当意识。省文联党组多次召开会议,深入研究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组织纪律建设、廉政建设和整改工作,重新调整了省文联党组成员和秘书长的分工,进一步明确职责,对久拖不决、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党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调查研究;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妥善解决。二是加强忠诚、干净、担当教育。从党组成员的担当精神和奉献意识抓起,对分管工作真抓实干,强调对党忠诚、从政自律、勇于担当,面对问题不推不滑,以身作则,攻坚克难,起好表率作用。对各部门、各协会负责人,鼓励敢干事、会干事、干实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谋划工作、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党组成员和部门、协会负责人担当精神不断增强,在党组领导班子仅有3名党组成员的情况下,党组成员勇挑重担,自觉承担主体责任,部门、协会负责人抓好落实,圆满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关于“政治规矩意识不够强”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违规事实”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责令当事人做出深刻检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吸取教训,杜绝违反组织原则,弄虚作假,掩盖违规事实的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强化组织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

(2)关于“妄议上级决定”的问题。整改情况:2016年10月13日省文联党组会议,对2013年12月27日省纪委提交党组会议讨论有关同志的处理意见时,有的党组成员和参会人员作出不合时宜的表态和建议,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表示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省委和省纪委的决策和决定。

(三)关于“机关党建弱化”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党组研究指导机关党委不够,对贯彻落实全省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也仅满足于传达学习”的问题。整改情况:省文联党组7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要求:一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省文联党组把党建工作摆上首要位置,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组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作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要求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建立党建工作报告制度,文联党组每年两次专题听取各支部关于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每个季度听取一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作汇报,指导督促基层抓好党建工作,有力推动文联的机关党建,增强文联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三是建章立制,严格党建考评。把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年终考核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组、机关党委和支部书记的考核。各支部于9月15日召开党员大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组和机关党委的会议精神,要求各支部书记在年终考核述职述廉,制定了《云南省文联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云南省文联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方案》,年终考核其贯彻落实情况。制定了《云南省文联“当先锋、走前头”活动党员承诺践诺书》、《云南省文联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严格党员考核。对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党建工作抓得不实的支部,不能评为优秀支部;单位一把手和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不能评为优秀个人;对党建工作抓得不实的支部负责人要进行问责。

2、关于“组织生活不够严格。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党员不按月交纳党费”的问题。整改情况:经省文联党组2016年5月20日研究决定,省文联5个党支部进行了换届,并顺利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班子;在省直机关工委的领导和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的指导帮助下,省文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于2016年10月13日,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专职纪委书记、副书记和“两委”委员。通过换届选举,党组织建设呈现出新的活力,新班子从党性观念、组织纪律、自律意识等方面严格党员管理,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体现在: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党员组织生活。二是严格党费管理。5个党支部都不折不扣执行每月1日(遇节假日提前1天)交纳党费的“党费日”制度。对于收缴、管理党费不规范的党组织,及时约谈党组织负责人,并限期整改,及时收缴党费。三是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省文联党组注重抓好党内生活制度的落实,带头从“学规定、抓落实”入手,保证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经常化;机关党委严格制度管理和落实。每季度抽查党支部党费交纳情况;年底由各支部统一向机关党委交纳党费时,支部组织委员必须提交《党费交纳明细表》。党支部切实做好“两学一做”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组织工作条例》等,并发放了党支部学习记录本。

3、关于“部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不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5月下旬,省文联各党支部已通过不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新的支委会,把党性强、善管理、群众威信高的党员放在党组织负责人岗位上,切实把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队伍配齐配强。二是加大党建工作检查督查力度。机关党委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检查指导,通过查阅党支部会议记录,对不能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的基层党组织,约谈党组织负责人;对问题较为严重的党支部,对支委班子进行集体谈话和批评,督促整改。三是将基层党建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对重业务、轻党建的协会和部门负责人,不按规定开展党内组织生活,不按规定收缴、管理党费的党组织不得评为先进或优秀。通过采取上述措施,省文联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增强,创先争优的正能量逐步得到体现。

4、关于“安排非党干部从事机关党建工作”的问题。整改情况:根据群众反映的意见和问题,省文联党组于2016年3月29日会议研究决定,调整了非党干部。省文联党组会议2016年4月28日研究决定,调1名党员干部到机关党委任专职党务工作者。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教育缺失,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不够。如机关作风散漫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采取组织措施,调整充实纪委领导班子。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集体研究上报、省直机关党委审批,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纪委;按照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的要求,纪委书记和副书记均为专职。这为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经省文联党组2016年5月20日研究,下发了《省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制度管理和工作纪律的通知》,严格执行省委机关的作息时间、严肃工作纪律。同时,根据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相关文件和政策,省文联办公室修订了《省文联管理制度》,遵章守纪,廉洁从政。三是严肃执纪,及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省文联党组为加大党内监督力度,对巡视组指出的违纪违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严肃进行追责。机关纪委和人事部共12次约谈有关人员16人;纪律处分2人;行政处理1人。

2、关于“监督薄弱”的问题。 一是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社会赞助脱离监管”的问题。整改情况:省文联党组认真吸取教训,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措施,杜绝社会赞助脱离监管的情况发生。省文联办公室根据财政部、财政厅最新的政策,正抓紧在修订《省文联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强化财务制度建设,规范企业捐赠和赞助资金管理,杜绝资金管理的漏洞和社会赞助脱离监管的问题。二是关于“云南文苑工程建设项目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招投标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第一,审计厅中期审计中发现云南文苑工程建设项目中出现的违规等问题,省住建厅法规部门组织的调查结束后,调查结果将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第二,经省文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凡是参与过云南文苑项目招标的招标公司,一律不再聘用;第三,凡是云南文苑工程招投标项目,重大事项统一由省文联党组研究决定,指挥部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

3、关于“问责缺失。2016年某干部被检察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以来,党组至今还没有对其进行处理”的问题。整改情况:根据协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省文联党组会议2016年6月15日做出决定,免去当事人省书法家协会秘书长的职务。

4、关于“机关纪委书记兼职,纪检工作疲于应付”的问题。整改情况: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云发【2011】4号)文件的规定,本届中共云南省文联机关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任期已满,经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批复同意,增设机关专职纪委书记、副书记各1人。于2016年10月13日,中共云南省文联纪律检查委员会已经进行了换届选举,选举出纪委委员5人。其中,专职纪委书记1人,副书记1人。从组织上解决了纪检工作疲于应付的问题。

二、组织纪律方面

(一)关于“党组决策不够严肃。提交党组研究讨论的事项准备工作不足,有的决策会前酝酿不充分,甚至在政策规定和基本情况不清的情况下提交党组会议研究讨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省文联党组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制度和“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做到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会后贯彻落实,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现象发生。二是完善党组议事监督。严格遵守中组部干部监督局《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规定;凡涉及重大事项的议题研究,都请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指导和监督。三是严格会前议题准备,努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要求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的议题,必须有书面材料、考察材料等,并附相应的政策和依据。

(二)关于“干部人事问题突出”的问题。

1、关于“违反规定选拔干部。2014年党组讨论某干部的提拔任用,明知其政治素质不高、基层工作经历不够,仍提拔任用”的问题。整改情况:省文联党组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基层工作经历不足的同志进行处理。经省文联党组会议2016年10月13日研究决定,安排当事人2017年到扶贫挂钩联系点锻炼,补足基层工作经历。

2、关于“干部调入把关不够严格。比如:引进某干部考虑不周,造成调入后长期不上班、‘吃空饷’问题的发生”的问题。整改情况:鉴于当事人不能到省文联上班,造成吃空饷现象,经本人申请,组织协调,当事人已经调离文联。

3、关于“职称评审不规范。向上级人事部门上报单位审核推荐意见,基本不经过集体研究讨论,由有关领导直接签批”的问题。整改情况:省文联人事部门立行立改,切实加强对职称评审政策的学习,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重大人事问题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从2016年6月起,严格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程序,各协会、部门对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对申报人员在协会、部门的现实表现、工作纪律、工作实绩、业务水平、获奖情况进行评价、审核,人事部对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履职年限、学历、年度考核情况等进行审核。经党组集体讨论同意后上报各职称系列主管部门进行评审。规范事业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程序,健全《云南省文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办法》。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切实解决职称评审不规范的问题。

4、关于“混岗较多。目前,直属协会有7名干部职工安排在机关工作、7名安排在云南文苑项目办工作”的问题。整改情况:经省文联党组2016年10月13日会议研究决定,省文联机关、协会所有混岗的行政管理人员和事业人员一律归位;云南文苑项目指挥部抽调的工作人员,到云南文苑建设工程项目完成后就迅速归位。

5、关于“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宽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暂行办法》,省文联党组2016年7月12日会议研究,对2名漏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分别给予诫勉谈话的组织处理,取消了2016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6个月内不得提拔或重用。

6、关于“有的干部档案涉嫌造假”的问题。整改情况:在进行多次调查取证后,根据有关政策,经省文联主席办公会议、省文联党组会议研究,已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理。

三、廉洁纪律方面

(一)关于“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的问题。整改情况:对巡视期间巡视组发现的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问题,在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的帮助、指导和督促下进行了整改。

1、省文联党组2016年 6月24日会议研究决定,除省委、省政府、省财政厅明文规定可以发放的费用外,停发一切费用。

2、省文联党组会议2016年7月12日研究决定,省文联厅级领导立即带头清退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领取的各类费用。

3、研究下发了《省文联关于重申有关工作纪律的通知》,明确要求严禁以任何理由向本单位职工发放工资以外的一切费用。

(二)关于“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个人通信费”的问题。整改情况:在2015年7月停止公款支付省文联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个人通信费的基础上,与清理“津补贴”同步,按照省委巡视组和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的要求,省文联厅级干部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通信费已经全部清退完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1-65151979;邮政信箱:昆明市官渡区广福路4066号云南省文联办公室;电子邮箱:ynswl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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