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发挥巡察作用 提出整改意见42条

发布时间:2017-01-15 09:17:39   来源:红河州纪委

近年来,金平县把开展巡察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积极探索健全巡察工作机制,拓宽巡察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进巡察工作常态化开展。

建立机制,确保巡察有序推进。制定《中共金平县委巡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巡察对象、内容、方式和步骤,并成立巡察领导机构,为巡察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抽调组织人事、审计、政法等部门人员组成6个巡察组,由处级领导带队开展巡察,提高巡察工作震慑力。

聚焦重点,确保巡察精准发力。把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为巡察重点,主要对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重点是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情况。通过聚焦再聚焦,及时发现和治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规范程序,确保巡察客观公正。巡察组正式进驻前,县纪委监察局集中向组织、财政、审计、信访、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征询巡察对象在干部作风建设、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规范权力运行、执行财经纪律、经济责任审计、群众信访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表现,收集整理后反馈各巡察组。各巡察组严格按照“准备、进驻、动员、了解、形成成果、反馈意见、督促整改”的工作程序进行。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查看单位财务账目、深入群众了解情况等方式,对巡察对象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较为深入的调查、了解和走访,使得巡察更全面、更具体,更具客观公正性。

挺纪在前,确保巡察纵深开展。紧扣纪律规矩,坚持问题导向,直击问题病灶,通过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列席会议、查阅资料、查阅账务、接待来访等巡察方式,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整改问题,助推县委、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高效落实。2016年完成了第一轮巡察,共召开动员会3次,累计发放民主测评表100份,收回100份,发放问卷调查67份,收回67份,开展个别谈话48人(次),提出整改意见42条。(普朝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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