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1月初首轮巡察工作正式启动以来,牟定县立足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对5个党组织开展了全方位“政治体检”。目前,对5个党组织巡察已顺利收官,首轮巡察共发现问题67个,发现问题线索32条。
提早谋划,充分准备。牟定县委高度重视,将巡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州纪委专题会议精神,研究巡察机构设立、巡察对象确定等相关事宜,及时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编办下发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明确县委巡察办为县委正科级工作部门,核定行政编制3名,设正科级、副科级领导职数各1名;县财政局专门下拨经费,为巡察工作提供组织经费保障;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财政、政法等部门和全县科级后备干部中,挑选出30名干部组建了巡察工作人才库,并从中遴选23名政治过硬、业务精干的干部组成5个巡察组对5个党组织开展首轮巡察。
明确重点,精准巡察。制定《中共牟定县委首轮巡察工作方案》,将单位领导班子列为重点巡察对象,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列为重点巡察内容;紧扣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管党治党、基层干部遵守纪律作风规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综合分析信访反映、“三务”公开、基层政权建设、工程项目实施、“三资五金”管理、小微权力运行等各方面情况,发现关键点;各巡察组结合组内人员业务特长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做到“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同时,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逐条分析研判,确保问题线索不遗漏、可疑问题不放过、不明情况不忽视。
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将首轮巡察对象确定为2个县级部门党委(党组)、1个乡镇党委、2个村党总支,工作中,巡察县级单位时延伸到下属股室(站、所),巡察乡镇时重点延伸到2个行政村,巡察行政村时延伸到下辖所有自然村;建立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公安、检察等多个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向部门发出协助工作函28份,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对被巡察单位的22名科级干部个人报告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各巡察组在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不对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作出个人表态的前提下独立开展巡察工作,不受外界干扰。
规范流程,力求实效。巡察工作严格按照巡察准备、进驻、报告、反馈、移交、整改6个步骤来开展。实行“讲、谈、接、查、访”五步工作法,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流程,有力推动巡察工作有序开展。首轮巡察工作中,共开展个别谈话377人(次),受理群众来电3个、来信2件、群众来访18次,共查阅财务账本360余册,相关文件资料、记录301份,发出问卷调查表199份,实地走访干部群众300余人。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移交相关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发现的问题则通过开列“问题清单”反馈被巡察党组织,并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处理建议,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公开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严肃问责。(王丽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