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事实 维护法律公正——记云南省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余勇

发布时间:2017-11-09 08:14:09   来源:文山州纪委


余勇(左二)与同事讨论案子

余勇在州检察院从事公诉工作将近20年,他曾连续多年创下全院公诉处办案数量最多,承办疑难案、复杂案最多的纪录。他热爱检察事业,以查找真相、秉公执法为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带病坚持办案

2009年,州检察院抽调骨干组成专案组办理麻栗坡县原县委书记、州民政局原局长赵仕永受贿、贪污一案。考虑到此案在社会上影响较大、案情复杂,需要收集大量的证据。专案组便想到选用西南政法大学毕业、有着深厚法律基础和办案经验丰富的余勇,由他承担赵仕永案证据审查和起诉工作。

当时,余勇身体不好,患有严重的颈椎病,正在四处求医问药。那时,余勇的母亲好不容易联系好一位专家帮他看病。正准备看病时,余勇突然接到单位打来电话要求他立即去办案点,他二话没说便匆匆赶去。有一次,余勇不慎摔伤,导致腰椎压缩性骨折,加上之前的颈椎病,可谓是雪上加霜。医生要求他必须卧床休养3个月,否则有瘫痪的危险。可一想到案件急需办理,余勇强忍疼痛,叫家人把他接回家一边休养一边办案。那段日子,同事到他家探望,见他坐在床上审查卷宗、查阅资料,床头床脚到处堆放着大量案卷和业务书籍。赵仕永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余勇连续加班19天,完成了24册卷宗材料的审查工作,撰写了长达200多页的审查报告。在法庭上,余勇与两位资深检察官运用大量证据对赵仕永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观点一一予以反驳和答辩。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最终,赵仕永一案办结,赵仕永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全部赃款。由于证据充分、控诉有力,赵仕永没有再提起上诉。

维护法律公正

曾经有一名实习生问余勇:“作为一名优秀公诉人的标准是什么?”余勇回答说:“有两个标准,第一,尊重事实,第二,维护法律公正。”在办案中,余勇总是按照这两个标准认真查证核实,严格办案。

有一次,西畴县公安局向州检察院报送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蒋某称其妻是服农药自杀。公安机关勘验尸体发现,其妻有窒息征象,在尸体胃中检出农药,但在肝中并未检出。余勇审查此案发现,该案是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并存,如果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则难以认定蒋某的犯罪行为。鉴于案件的复杂性,他与公安人员深入案发现场,对证据进行认真复核。在现场,余勇发现了公安机关遗漏提取的一瓶农药。经补充侦查鉴定,在死者胃、肝中均检出农药,且与余勇提取到的农药一致。针对不同鉴定结论及案件中的疑点,余勇依法提出存疑不诉的意见,最终检委会采纳其意见。

2009年以来,余勇办案103件,审批案件400余件,每年累计出差200天以上,其所办案件没有一件出现问题。

用情交流法律文书

余勇每次递交给公安机关的《退回补充侦查提纲》,都要亲自在提纲的结尾端正地写着“此致敬礼”四个字。因为余勇希望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看到的是一份有感情的函件,而不是冷冰冰的法律文书。时间长了,对方也明白其中寓意。公安机关再转交给他《补充侦查报告》时,也会整齐地落款“此致敬礼”。

在工作中,余勇注重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对待被告人,他喜欢与对方拉拉家常,谈谈家庭生活,以及犯罪原因和危害,让被告人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争取坦白从宽处理;对待受害方,他安抚其情绪,尽力帮助其争取合法权益;对待审判机关,他认真做好案件的证据审查和起诉工作,把充分的证据呈现在法官面前;对待诉讼代理人,他认真听取意见,查缺补漏,完善诉讼证据。

把法律正义带到群众身边

文山州属于贫困山区。十多年前,一些农村不通公路。文山州检察院公诉处将全州10个办案点分成3条线路,余勇主动选择了最难走的一条线路,去了最远的富宁县办案,仅走单程线路要七个小时左右。由于办案经费紧张,余勇和同事们常常带着卷宗坐长途客车去,出一趟差要花两三个星期。他们白天提讯、出庭,晚上就呆在小旅馆中看卷宗。为了复核现场真相,余勇常常顶着烈日翻山越岭五六个小时到现场办案。有一次,为了核实一个案件的细节,他天不亮就起床,打着手电筒夜行,赶在天亮农民下地前到达村里了解情况。这些年来,余勇克服重重困难,将法律的正义带到壮乡苗岭,帮助许多群众办理了案件。

坚守检察官廉洁本色

在多年的办案中,有人曾对余勇施压过,也有人想用金钱收买他,让他手下留情。但每当面对各种严峻考验,余勇总是严格执行法律,坚决捍卫检察官廉洁奉公、秉公执法的本色。

凭着高学历和多年的工作经历,余勇要当一名律师很容易,而且收入也比当检察官高很多。有人劝他跳槽转行,但他坚决不同意。母亲和妻子心疼他长年超负荷工作伤身体,找到单位领导反映,请求换一个岗位,但被余勇阻止了。余勇说,他热爱公诉工作,希望家人能够理解。因工作成绩突出,2008年余勇荣获“云南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称号,2009年受到云南省纪委嘉奖,2011年被评为“云南省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同年被评为文山州“勤廉十佳”,2014年4月获云南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周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