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褪色的信仰——记“第三届云南省道德模范” 施甸县商业局退休干部沈庆云

发布时间:2017-09-02 14:36:08   来源:保山市纪委

沈云庆_副本.jpg

“生命有限如朝阳,为民服务万古香。”这是沈庆云同志30年前写在笔记本上的一句话。沈庆云生于1930年,1952年参加工作,195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从施甸县商业局退休,在退休后的30年里,她始终践行着为人民服务的承诺,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个共产党员永不褪色的信仰。

在施甸街,问到沈庆云可能大家还不熟悉,但提到“沈大妈”,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她助人为乐、为人解难、无私奉献的事迹早已是深得人心,她是关注儿童的有心人,是捐资助学的热心人,是助残助老的贴心人,是公益事业的带头人。

关注儿童的有心人

自八十年代初,她就开始把身心投入到关注儿童的思想教育中。1979年,在商业局工作期间,看到商业系统多数职工上班时间孩子没人照管的这一现象,她就向局领导积极反映情况,并争取得到局领导班子的支持,在施甸县办起了第一个托幼班,为单位职工解决了后顾之忧,率先开启了职工子女享受社会化服务的先锋。为把第一届托幼班的孩子教育成爱学习、爱劳动、爱人民的革命事业接班人,她开展了未成年人体验教育,利用休息时间带领孩子植树种花、扫大街、看望孤寡老人和贫困孩子,并在当年办起了施甸县首个青年图书室,给未成年人营造了良好的成长环境。

      捐资助学的热心人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她无时无刻不在关心着孩子的教育,哪里有困难,她就不辞辛劳地赶往哪里。1998年,甸阳镇观音寺村民小组杨彩萍的丈夫突然去世,对于本就贫困的家庭来说可谓是雪上加霜,三个正在上学的孩子都将面临辍学。当时,老大就读于保山高等师范专科学校,老二正在上高中,老三正在上初中,三个孩子学习成绩都很优秀。当她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找到团县委、县委宣传部、县工会部门领导,争取部门支持和资金救助,而后带着杨彩萍的大儿子、二儿子走进了县直20多家单位争取捐款,共筹集到救助资金9000元,帮助杨家渡过了难关,三个孩子现都已学业有成,走上了工作岗位。

2005年秋天,沈大妈到何元乡石头寨彝族村走访亲戚时,看到石头寨小学条件简陋,连个篮球场也没有。回到家后,她急急忙忙取出存折上仅有的2310元钱,到附近的水泥厂订购了6吨水泥捐献给石头寨小学修建篮球场。2007年2月,当她看到甸阳镇小坝小学的教室属于危房不能用,中低年级的学生只能在村主任家上课,五、六年级的学生还要到五、六公里外的沙坝小学上学时,她亲自到学校调查,找了相关人员做了工程预算需要资金28万元,她将自己的想法与儿女们商量,赢得儿女们的理解和支持,先后帮助协调到28万元资金,建起新教室,为学校解决了燃眉之急。近年来,施甸大量农村人口外出进城务工,“留守儿童”成为一大社会问题,当沈大妈得知施甸县水长小学建了一个“留守儿童示范点”时,沈大妈毫不犹豫的给示范点捐赠了10000元。

助残助老的贴心人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沈大妈除了关心未成年人的教育外,贫困老人也一直牵动着她的心,她先后到甸阳镇、木老元、摆榔乡等乡镇帮助生活条件艰苦的老人。2000年,她发起了结对帮扶活动,号召了19位离退休老干部出钱出物对木老元乡、老麦乡的贫困、孤寡老人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送去了100多套衣服、1000元钱和400多斤大米。万兴乡万兴村稗子田村民小组的苏学满老人99岁了,他双目失明且多年瘫痪在床,生活十分拮据。2007年1月26日,沈庆云得知这一消息后,到银行取出刚补发的2400元工资,购买了毛毯、长寿面和蛋糕,不顾辛劳,乘车到离县城28公里的稗子田村民小组看望苏学满和另外9位有困难的高龄老人,把慰问金和礼品送到这些老人手中。

公益事业的带头人

沈大妈还是一名公益事业带头人。1998年我国长江、嫩江、松花江流域发生了百年不遇的洪灾,施甸老干区居民组织开展“情系灾区人民”捐款活动,她毫不犹豫捐助400元。进出老干区的道路凹凸不平,不利于老干部们出行,为了修建道路她捐出400元。2006年和2007年“八一”建军节,她个人拿出800多元,在老干区组织了别开生面的庆祝活动,让大家不要忘记今天的幸福是广大革命前辈用鲜血换来的。2008年5月12日汶川发生了大地震,当她从电视里看到汶川人民遭受了巨大的天灾时,她的心拧扭般的疼痛,为灾区人民遭遇的灾难流泪,她默默为灾民祈祷,她坐不住了,第一个到施甸红十字会捐了1000元,当她所在党支部动员捐款时,她又捐了300元。

多年来,沈大妈为助残助贫助困助教个人捐款、捐物近10万余元,协调的资金达130多万元。她的无私奉献多次受到省、市、县各级表彰和奖励。1981年11月,获云南省工会优秀工作积极分子荣誉称号;1983年4月被保山地区妇联评为“八二年度三八红旗手”;1983年5月被评为“云南省劳动模范”,她的先进事迹被载入《中华劳模大典》一书;1986年11月被中共保山地委、行署评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1991年6月被云南省妇联、省家庭教育研究会评为“为国教子好母亲”;2009年11月被施甸县委、县政府评为“社会爱心人士”;2009年11月荣获“保山市关心下一代工作荣誉奖”;2010年10月荣获共青团施甸县委、县工委“为留守儿童慷慨捐赠10000元荣誉证书”;2010年10月被评为“保山市离退休干部老有所为先进个人”;2011年11月荣获“第三届云南省道德模范奖”;2016年4月被评为“保山市离退休干部老有所为先进个人”。

沈大妈帮助了太多、太多的人,当你问起她时,她却摆摆手说:“不说了,不说了,我做的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我只是在尽一个社会人应尽的责任”在沈大妈身上,与日俱增的不仅仅是爬上她脸庞的年龄线,更是一份对社会沉甸甸的责任。她用她那拥有62年党龄老党员的情怀,谱写了一曲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的夕阳红赞歌。(王学娟  王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