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兴在指点群众相关业务
作为国家法律的执行人,社会正义的维护者, 社会良知的守护神,他一直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共产党人的忠诚、干净、担当。从业16年来,邓兴一直勤勤恳恳、默默奉献在审判一线上,积极推进双语审判、巡回办案,是福贡法院审判案件最多的法官。
邓兴,傈僳族,原怒江州福贡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现贡山县人民法院院长,邓兴同志在福贡16年如一日默默工作在审判一线,他积极推进双语审判、巡回办案,是该院审判案件最多的法官。因工作成绩突出,2008年7月被云南省高院评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1月被云南省高院评为办案能手;2014年5月,被云南省总工会授予 “五一劳动奖章”;2014年6月,荣获“最美基层法官提名奖”;2014年9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2014年11月,福贡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邓兴被云南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评为“云南好人”,被云南省总工会评为“2013-2014年度云南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2015年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
秉公办案美名扬
福贡县位于滇西北横断山脉北段碧罗雪山和高黎贡山之间的怒江峡谷中断,高黎贡山和碧罗雪山两座大山使怒江大峡谷形成了特殊的地理地貌,山高坡陡,沟壑交错,当地群众一般都居住在海拔1500米以上,区域内居住着傈僳族、怒族、藏族、白族等多个少数民族,是个民族交错杂居,宗教信仰复杂的地区。
就在这样一个边疆民族地区,邓兴创造出了审判一流的业绩,赢得了当地群众的肯定与爱戴。居住在福贡县上帕镇古泉村木尼玛小组的普某某通过转让的方式获得了一块宅基地,也办理了相关手续。但出让方看到土地涨价,不仅反悔,还单方面撕毁了当初签好的合约,并且依仗着在村里势力大,一再威胁普某某,还把普某某告到了法院,并扬言已经把法官“摆平”了。老实巴交的普某某整天唉声叹气,一筹莫展。普某某的妻子是个基督徒,想起在教堂做义工时认识邓兴的婶婶,无奈之下,就抱着试试看的念头找到邓兴的婶婶,请她和邓兴说说。邓兴的婶婶明确告诉她说:“我侄子办案,你们不用找什么门路。他的父亲一再教育他,断案要公正,不能接受老百姓的吃请。等两天你的案子判下来之后,你就知道我说的是不是真的了。”在听见邓兴法官当庭用傈僳语宣判普某某胜诉后,普某某流下了激动的眼泪。普某某的妻子从此就一直觉得自己“遇见了一个好人,一个公平公正的法官,”所以她坚持在教堂为邓兴法官的工作和家庭祷告,希望邓兴法官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艰苦奋斗接地气
“在福贡这样的特殊环境里,法官要走出审判庭,要用双脚去丈量大山,用良心去掂量民意”,这是流行在福贡法院的一个不成文的“司法文化”。由于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当事人的举证能力普遍较弱,如果完全采取坐堂审案的方式审理案件,审理结果与案件事实难免会有出入。所以,法官经常到发案地调查取证就成了家常便饭,多年来,邓兴和同事们的足迹遍布了福贡境内沟沟壑壑。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每收到一个案件,邓兴都要对案件进行认真分析,认为案情简单,当事人争议不大,就到案发地或者当事人住所地进行巡回审理,上门为当事人服务。他经常与合议庭其他成员以及书记员、法警一起带上电脑、打印机、行李和干粮就出发,跋山涉水,翻山越岭成了巡回办案中的家常便饭。为方便当事人,田间地头、荒山野岭、房前屋后都成为了他们的办案场所,有时甚至在夜间办案、调查取证,但邓兴从来没有一句怨言。很多当事人都过意不去了,说:“你们想得太周到了,太好了,为我们老百姓办了实事。”每当听到这些话,他们总是非常高兴地说:“这是我们的工作,应该的。”
善解人意得民心
“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这是邓兴法官最喜欢的一句名言。他用真善美的心温暖着一个个失足当事人,用善良的举动感化着周围的人。
2008年9月的一个周日上午,为了方便群众反映问题,一大早邓兴就在办公室接待着来访的当事人。中午十二点左右,一个敞着衣襟、挽着裤腿、拖着一双沾满泥土的胶鞋的小伙子犹豫着走进了邓兴的办公室,一进门就用傈僳语激动的喊着“谢谢法官”。邓兴还没反应过来,小伙子就抓过他的手,把两个梨子塞他手里,乐呵呵地说道“我家的梨,我家的,我家的”,说完红着脸跑了出去。原来这是一个月前邓兴判的一个盗窃案的被告人阿普,因家里孩子开学需要钱,家徒四壁的他无奈之下盗窃了村委会的变压器被起诉,邓兴充分考虑了犯罪起因和造成的行为后果,判了缓刑当庭释放。原本沮丧羞愧的阿普,被释放后更加茫然,瘫坐在审判庭里久久没有离去。邓兴见状,亲切的询问他情况,他带着尴尬的表情诚实的说:“我身上没有一分钱,回马吉的车费要15块,从早到现在我还没吃到东西,现在放了我我怎么办?”邓兴了解情况后,从身上掏出了30元钱,对阿普说:“我也是农村出来的,孩子也在上学,负担很重,给不了你多少,这点钱你买一碗米线吃吃,再打车回家吧。回家后好好做人、好好干活,为孩子树立一个榜样。”某个街天,阿普送了两个梨子给邓兴。看着手里的梨,邓兴的眼睛湿润了,为以心换心的真诚,也为被告人重新做人的喜悦。
侠骨柔情受爱戴
作为福贡县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的脊梁,邓兴不断在实践判例中总结办案经验、探索创新办案方法,期间有过挫折、误解甚至是生死考验。
2012年11月26日,福贡县架科底乡维独村委会原告茶某某与被告妮某某的承包土地因界限不清起纠纷。邓兴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为更准确了解案情、一次性解决纠纷,开庭后继续组织双方到实地调解。法官驱车到村委会后,顶着烈日徒步攀爬在60度的山坡上近4个小时后,来到了争议地实地,不料经历了一场生死考验。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被告妮某某的二儿子在冲动之下,拔出了藏在身上的匕首刺向站在邓兴身边的原告茶某某。邓兴眼疾手快,一个箭步冲上前,用左手抓住妮某持匕首的右手,同时用右手抱住他的身体后用力将他推到离茶某某五、六米处,对他说:“不要冲动,冷静和气才能解决好问题,民事案子法官会充分考虑双方的意见,还会调查取证,看村委会、乡政府农经办的历史登记痕迹,听其他知情村民的证言后综合判断才下判决的。如果动了刀子伤了人,刑事案子就只看谁动手伤了谁,这样一来,不仅民事案子没有解决,反而会让其深受牢狱之苦。”妮某某听后连连点头,并将匕首交给了法官保管,冷静的参加调解。这惊险的一幕被当地老百姓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在接下来的调解中,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接受法官提出的方案,现场划清争议地的界限。邓兴担心日后当事人反悔今天的调解结果,或随着时间的推移,界桩被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灭失又起纠纷,创新了调解方法,不仅在现场立桩划界,还让双方当事人分别指认界限并照片附卷。该案结束后,村民都向邓兴竖起了大拇指,为他的勇敢,也为他的智慧。
16年的法官工作生涯,邓兴在党和人民的培养下,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名优秀少数民族法官,在边疆民族最需要他的地方,践行着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观,用智慧将法言法语转化成日常用语,深入百姓心中,让法律之花绽放在最基层的边疆法庭。(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