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保山市纪委消息:永昌街道综治信访办主任(主任科员)张文安,对信访维稳工作履职不到位,违反信访工作纪律。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隆阳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张文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