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楚雄州纪委消息:日前,楚雄州纪委对牟定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尹守用公款旅游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尹守用在担任禄丰县金山镇党委书记期间,违反廉洁纪律,组织单位干部职工64人公款旅游,用公款支付旅游费用共计219415元。
上述行为已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经楚雄州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经楚雄州委批准,决定给予尹守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