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书记对责任要做到‘心记、手抓、肩扛’,打好主动仗,不能事事等上级安排,靠纪委的报告和建议。要从小节小问题抓起,从小事小苗头防起,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责任。对责任空转、落实不力的将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云南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县委书记邱明在全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谈话会上提出明确要求。
4月5日,对国庆乡党委书记等人进行提醒谈话;5月8日,为全县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7月24日,专题传达中央巡视组对云南“回头看”反馈意见及省委、市委贯彻落实要求……翻开邱明履行主体责任的纪实台账,一项项工作痕迹清楚可寻。
针对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工作中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内容的问题,江城县委推行“两个责任”工作全程纪实制度,从专题研究部署、责任分解落实与责任追究、廉政教育、日常约谈提醒与听取责任落实汇报、开展专题调研、批办问题线索及执纪审查等方面,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分别细化为7方面14项内容,要求各级党组织书记及纪委书记对照履责并全程纪实留痕,让责任落实看得见、可监督。
在落实责任全程纪实基础上,突出问题导向,建立常态化约谈制度。要求各级党委书记约谈班子成员,强化对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督促指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情况开展专题约谈,发挥督促、提醒、警示作用;纪委书记对下级党委书记和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进行工作约谈,督促主体责任落实。
“全程纪实倒逼自己守土尽责,通过抓班子带队伍,经常提醒指出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身上的问题,对自己也是一种督促和警示。”江城县嘉禾乡党委书记杨昌文深有感触地说。
今年以来,江城县委先后约谈41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县纪委谈话函询7人,诫勉谈话5人,组织处理3人。同时,严肃问责并通报曝光6起典型问题。(伍晓慧 李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