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捂盖子要被严厉问责

发布时间:2017-08-17 08:30:4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我局下属事业单位一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特来向你们作专题报告。”近日,云南省曲靖市农业局党组书记一行三人,来到曲靖市纪委派出第六纪工委监察分局,向纪工委书记丁喜亮报告刚发现的问题线索。

这是该市出台《完善和规范重大事项报告的意见》后,第六纪工委首次收到负责联系部门负责人针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存在问题作专题报告。据了解,按照上述《意见》要求,如果发现问题不报告,该单位党组及党组书记将被严肃问责。

“在日常监督中,发现个别部门仍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所以,对干部职工违纪问题存在不想报告、不愿报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象,导致个别人在违纪路上越走越远。”丁喜亮说。

曲靖市商务局也是该市纪委派出第六纪工委负责联系的单位。前不久,商务局两名党员干部因玩忽职守、受贿等,分别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调查中发现,早在前两年,这两人就被举报玩忽职守,但商务局并未及时向纪工委报告,更未及时对其进行教育提醒,两名干部最终越过法律红线。

“如果我们及时掌握了这两名干部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教育提醒,及时督促商务局加强风险预警防控,这两人不至于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该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更坚定了该市纪委督促各部门及时报告干部职工问题线索的决心。

此后不久,该市出台《完善和规范重大事项报告的意见》,进一步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到各级党组织,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工作中发现并掌握的,司法机关采取措施或追究法律责任的,审计发现并反馈的问题线索,以及本单位对存在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问责等五类情况,要及时向所联系的纪工委报告。如不及时报告或瞒报漏报、违规私存、擅作取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王芬  孟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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