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主要从个人信息、人员保障、绿色安全、消费者权益等四个方面加以规范和约束,并在强化实名收寄、防范个人信息泄露、“最后300米”投递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包裹无故“失联”、私拆损毁、个人信息被贩卖……长期以来,快递的安全问题受到不少消费者质疑。种种“新病旧疾”不仅危及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也给快递企业的诚信度带来了极大损害。
推行实名制是手段,打造一张“安全网”才是目的。《意见稿》为快递收寄实名制立法,加大个人信息泄露惩处力度,从源头上为快递行业把好“安全关”。快递企业要善于抓住安全隐患的主要矛盾,从建立完善安全保障机制出发,在实名制基础上,加强物品核验、运输、投递等具体操作环节的安全保障,避免工作流程链条拉长、劳动效率降低等问题的产生。相关部门也要开展更加到位的执法监管,如加快完善快递行业问责办法,厘清利益各方承担的责任,制定各种侵权后的惩罚细则,让行业“内鬼”受到严惩,不断提升快递行业的清爽度与安全性。如此严实、清爽的“安全网”,才能让快递给民众传递出安全感,从而营造一个良好安全的公共环境。(刘长辉 赵海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