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严格日常管理 规范监督执纪

发布时间:2017-07-24 15:32:4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云南省昆明市纪委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提升干部素质、调整队伍结构、严肃查处“灯下黑”问题,努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抓实内部监督。“不准打听、泄露或者扩散执纪中尚未公开的信息,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纪的宴请、健身、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昆明市纪委聚焦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负面清单的形式,为纪检监察干部设置了“红线”。针对涉案款物保管风险,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案款物管理的规定》,明确对贪污、私分、挪用、调换等行为,从严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审查中出现的私存线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严格按照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惩处。

严把“入口关”。拓宽视野,选贤任能,优选严进,昆明市纪委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优化结构,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从法院、公安、审计等系统选调公务员13名。严格执行纪检组(纪工委)组长(书记)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需要轮岗交流的规定。新任处级领导干部40名、科级领导干部45名,交流调整70名。14个县(市、区)纪委监察局优化调整班子成员59人。同时,加大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力度,先后组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共计6366人次;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纪委培训164人次。

查找风险点。为防止权力滥用,公开监督执纪问责权力运行流程,健全完善各项防范廉政风险内控机制,昆明市纪委各部门认真查找涉及各个环节的岗位廉政风险点143个;对20个部门的一把手进行轮岗交流。市纪委每年都由班子成员对下级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进行面对面约谈,及时了解各地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加强对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的常态化警示、教育和督促。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杨庆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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