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红脸出汗成常态 监督就得眼里有“事”

发布时间:2017-07-12 08:53:5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把纪律挺在前面,纪委就得眼睛里有‘事’,发现干部有问题了,就要找他提醒谈话,对问题有个明确态度和要求,问题严重的及时立案审查,防止小病拖成大病。”云南省普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浡尧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会上要求。

普洱市纪委聚焦主业主责,把“四种形态”作为纪委履行职责的具体抓手,一方面保持执纪审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另一方面注重落实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于初起。去年以来,全市共开展谈话函询等1527人次,通报批评10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7人。

“感谢组织给我改正错误的机会,这次谈话让我及时‘刹车’,不然我可能会越走越远,甚至回不了头。”镇沅县纪委对一名科级干部进行谈话函询时,其主动交代纪委没有掌握的其他问题,态度诚恳,并在谈话后立行立改。

“领导班子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记录;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没有请负责联系的市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参加……”一市直部门党组书记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市纪委约谈,一连串“没有”让其感受到责任与压力。

“没想到履责监督动真格了,没想到问题还点得这么准。”该党组书记表示约谈让她有好几个“没想到”,回去将对照整改要求一一整改落实。

翻开市纪委常委班子成员的谈话函询记录本,谈话对象覆盖县(区)委书记、纪委书记、市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等,每次谈话提醒都量身定制,明确谈话指向,直指问题所在。普洱市着力推进谈话提醒常态化,对群众反映和发现有违纪苗头问题的领导干部,必须进行及时提醒谈话;对经调查有违纪问题而构不成立案查处的领导干部,必须进行约谈。

该市还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建立谈话提醒工作档案台账,适时对谈话过程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要求谈话前列出问题清单照单约谈;谈话时既指明问题,又帮助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结合实际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谈话后注意跟踪落实整改反馈。同时,将提醒谈话工作台账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责任追究。去年以来,全市对15名落实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伍晓慧  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