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 :严查“微腐败”提高群众满意度

发布时间:2017-06-08 09:34:2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感谢纪委的同志!那个老赖小组长已经换了,现在的村干部对我们的事情很上心!”近日,云南省景东县文井镇文光村四组村民围着回访的县纪委干部高兴地说。这和一年前群众愤怒的情景简直有天壤之别。

事情还得回到一年前,2016年3月,景东县纪委接到群众反映,文光村四组小组长长期占用村民的承包款。县纪委高度重视,及时组织调查组核实。经查,2014年3月,四组向外出租70亩集体林2年的采松脂权,承包款共3.5万元。小组长王某某收取承包款后,历时2年未将承包款分给农户,群众多次向王某某索要无果。

查清后,调查组及时约谈王某某,责成其马上退还属于村民的款项。随后,该村召开村民大会,依法罢免了王某某的小组长职务。

“这些发生在基层的‘微腐败’,群众深恶痛绝,我们在严惩的同时,还要加大监督力度,层层压实责任,维护群众利益。”景东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说。据介绍,景东县不断加大对“微腐败”的查处力度,今年一季度查处科级以下干部12人。与此同时,通过强化日常监督、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等方式,加强对村“两委”班子和村民小组长的监督管理,对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偏、早预防。(刘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