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泄露个人信息的“内鬼”

发布时间:2017-06-01 15:10:5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我国网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法律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大数据时代,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性无需赘言。但近年来,网络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事件层出不穷,信息买卖日益猖獗,公民个人隐私面临严重威胁。

刚生完孩子,各种推销婴幼儿用品的电话就打进来了;上网买东西、玩游戏,手机和邮箱就被各种诈骗信息塞满……个人信息何时以及怎么被泄露的,当事人自己并不能及时察觉。这其中,对网络运营者监管不力是重要原因,“内鬼”成为现阶段信息泄露的罪魁祸首。

《网络安全法》的颁布实施,让网络安全有法可依,让惩治“内鬼”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从具体内容上来看,该部法律不仅仅在于维护国家安全、国家利益,更是一部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民生法律。法律对哪些网络行为应当受到处罚进行了规范,除了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相信伴随着这部法律的实施,大到企业,小到个人,所有人的安全用网意识都会得到极大加强。如果人人都能恪守责任,我们就能逐步构建起一个安全有序的网络环境。(金竹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