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纪委紧盯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 用严格监督实现有效保护

发布时间:2017-05-22 09:51:3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个别县区开展执纪审查工作不够规范,案件卷宗归档不够完善;个别县对自身建设重视不够,乡镇纪检干部业务水平较低,乡镇纪委书记空缺后未及时配备;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纪律松散……”近日,云南省普洱市纪委对随机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要盯住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行为,实现‘八小时内外’无缝对接监管,让大家主动把自己摆进纪律规定里,用严格的监督实现有效的保护。”普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浡尧在机关会议上多次强调。

普洱市纪委积极探索完善监督方式,突出“八小时内”监督的重点,建立纪检监察工作随机检查制度,每个季度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监督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强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随机检查抽查,及时抓早抓小、纠偏纠错,严防“灯下黑”。

为避免人情关系的干扰,随机检查由市纪委统筹安排,工作组组长、工作人员随机调配,事前不打招呼,对发现的问题由检查组一竿子插到底,及时提醒谈话、限期交办、跟踪督办、整改验收。今年以来,由市纪委常委带队开展随机检查3次,跟踪督办执纪审查工作不规范等方面问题11件次,对县区和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16件19人次。

与此同时,普洱市纪委不断缩小“八小时外”监督的“盲点”,出台“八小时外”监督报告制度,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每隔两个月主动报告个人心理状况、生活状况、违反道德状况、违反纪律倾向、家中重要事项和需要向组织报告的其他情况。通过专人负责、信息定期跟踪监测、干部状态时时追踪的动态管理方式,定期对采集到的“心理压力状况如何”“业余开展什么活动”等信息进行分析,适时与纪检监察干部沟通反馈组织掌握情况。

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并向分管领导进行反馈。对发现的涉嫌违纪问题,不遮丑、不护短,严肃处理。去年以来,全市处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7件33人次,提醒谈话85人次,函询21人次,问责3人,党纪处分5人。针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市纪委领导主动到纪检监察干部家中进行家访100余次,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体现党组织的严管厚爱。(陈云芝 伍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