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敞开门”决策提升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7-04-25 17:16:1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北京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发布,规定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对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决策、重大项目等,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让政府行政决策权运行在阳光下,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方式,是提高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一段时间,个别政府部门在出台政策的过程中随意决策、拍脑袋决策,影响了决策的科学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与广开言路不够、公众参与度不够不无关系。

北京市以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方式,把“自上而下”的行政决策置于社会公众监督之下,推动重大行政决策深入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有利于强化权力监督、保证决策的质量,提高政府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不仅要让公众能“发声”,还应对“发声”有“回应”。决策部门要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向当事人说明意见和建议不予采纳的原因,调动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主动性、积极性。同时,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奖励工作落实到位的、倒逼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坚决避免行政决策公开走过场、流于形式。(孟庆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