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近日报道,吉林省农安县去年聚焦痛点,重点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县纪委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组成调查组进村入户调查,严肃查处贪污挪用财政扶贫资金的腐败问题,并追缴了违纪资金,相关部门也因监管不力被追责。一些村民感慨:“真没想到肉进了狼嘴里,还能抠出来!”
“苍蝇”虽小,贻害无穷。扶贫领域中的腐败问题大多数额较小,有时只是一条烟、一袋米,但侵蚀的却是困难群众“碗里的肉”,损害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些微腐败如果不能及时清除,再好的扶贫政策也会被阻隔在“最后一公里”。因此,对扶贫领域的腐败必须坚持“零容忍”、加大惩处力度。
当前,尽管中央三令五申,但扶贫领域的腐败现象依然屡禁不止,本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却成为一些人眼中的“唐僧肉”。一些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频频将“黑手”伸向扶贫领域,手段多样,极具隐匿性。除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截留挪用、吃拿卡要等惯用手段外,雁过拔毛、“吃肉喝汤式”腐败现象也成为某些基层干部蚕食群众利益的新动向。这些基层干部挖空心思利用监管上的漏洞,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明目张胆违规违纪,从群众“碗里抢肉吃”,严重削弱了基层群众的获得感。
扶贫领域的腐败现象往往集中于扶贫资金发放的“最后一公里”。这“最后一公里”,由于资金来源渠道多、涉及部门广、信息不对称不透明、基层情况条块分割等原因,极易成为监管的“模糊地带”。一些基层干部正是利用了“光线不好”“情况复杂”“信息模糊”,浑水摸鱼、暗箱操作。
铲除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最为关键的是要让纪律之剑高悬、让监督照亮“最后一公里”,将“模糊地带”变成“阳光大道”。要加大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力度,加强基层村务、政务、财务公开,保障群众对扶贫政策、资金的知情权、监督权,斩断伸向扶贫款的黑手,让基层干部的一言一行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严防暗箱操作,保证每一分扶贫款都顺利到达群众手中。
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同时,也警告那些想打群众“碗里的肉”主意的“蝇贪”“蚁贪”们: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在扶贫资金上打歪主意,迟早会付出应有的代价。(陈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