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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纪剑出鞘 洱海扬碧波大理州纪委监察局洱海保护监督检查侧记

发布时间:2016-03-29 08:43:59   来源:大理州纪委

洱海位于大理白族自治州中部,大理市境内,是白族人民的“母亲湖”,白族先民称之为“金月亮”,是一颗镶钳在滇西大地上的高原明珠。苍山洱海的旖旎风光,让世界各地的游客神思遐往,流连忘返。近年来随着大理旅游的井喷式发展,对洱海的污染也日益严重。

2015年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大理,在洱海边合影并寄语:“立此存照,过几年再来,希望水更干净清澈。”习近平总书记短短数语,字字千钧,发出了保护洱海的动员令。大理州纪委及时行动,在第一时间召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干部职工大会,迅速安排部署洱海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会议要求第一、第三纪检监察室分别强化对大理市、洱源县洱海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州纪委监察局8个派出纪工委和海开委纪检组分别负责环洱海一个乡镇的洱海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

及时行动,依纪治湖

干部大会后,大理州纪委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提升了保护洱海的意识,强化了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下决心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作为政治纪律抓好贯彻落实,把洱海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中,确保洱海保护的各项工作迅速推进,让“苍山不墨千秋画,洱海无弦万古情”的美景永驻人间。从监督执纪的角度,及时起草了《大理州洱海流域保护治理责任追究办法》和《大理州领导干部“为官不为”责任追究办法》,并报经州委、州政府印发施行,同时出台了《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洱海流域保护治理监督检查办法》,为依纪开展洱海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奠定了基础。州纪委监察局成立了由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任组长、州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室和派出纪工委为成员的洱海保护治理纪律检查领导组,制定了《大理州洱海保护治理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洱海入湖水质监管、环保设施建设运行及管理、土地利用规划及用地审批管理、餐饮客栈排污、环湖截污工程和行政执法部门履职情况等重点的监督检查内容,明确了开展洱海保护纪律检查的要求,确定了每月定期收集检查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帐,进一步追踪督查,保证不漏一个问题线索,争取发现的问题都得到妥善解决。为了严肃洱海保护责任追究,第一纪检监察室还制定了《第一纪检监察室贯彻落实〈大理州洱海流域保护治理责任追究办法〉的实施方案》,以此强化对洱海保护工作中负有保护治理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对履职不到位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严肃责任追究。

挺起纪律,抓早抓小

根据《大理州洱海保护治理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监督检查领导组及时行动,时常不定时间、不定线路、随机开展明察暗访,适时组织开展保护洱海的专项纪律检查,让破坏洱海环境的问题无处藏身。

2015年7月7日傍晚,州纪委副书记杨永生带队,乘坐着民船沿洱海东岸进行检查。傍晚的洱海风高浪大,同行的同志觉得危险,建议杨副书记改天再作检查。杨副书记说道:“这久海水水位下降,现在又是餐馆排污的高峰期,沿岸餐馆偷排污水的情况容易发现,哪一家排污我们可以看得一清二楚,我们冒点风险吧,争取把偷排污水的餐馆纠出来。”当民船驶到双廊大建旁村时,杨副书记指着从岸边冒出的污水说:“你们看,他们在暗排污水,快照相取证,你们把线索收集整理好交双廊镇及时处理,不能让他们再猖獗了……”。在州市纪委的共同监督下,双廊的整治工作全面深化,全镇干部职工在市工作组的配合下,进村入户排查490户餐饮、客栈经营户,封堵违法排污口,查处偷排、直排污水23起,处罚金额达103万元;积极组织开展“三清洁”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建了20公里污水收集管网、提升改造了2座污水处理设施。“脏乱差”的面貌得到极大改善。

海东镇金梭岛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原计划于2015年10月31日竣工。2015年11月2日,州纪委纪检监察一室根据工作台账的记录,到金梭岛检查污水管网建设的进展情况。检查中发现,金梭岛污水处理管网建设由于受到机械无法进场施工,开挖埋设管网土石方又受到海水回灌的影响,项目进展缓慢,设计污水收集管网3983米,仅完成1800米,中水回收利用管网还未开工,两个兼氧膜污水处理站只完成地堪。当即,纪检监察室参与检查的同志及时向施工方提出了克服困难加快进度的要求。之后又约谈大理市分管环保的副市长,要求采取工期倒逼的机制尽快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到整改承诺的期限后,州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的同志再踏上金梭岛检查的时候,负责工程施工的大理市水务公司的赵副总说:“没有想到这么一个工程你们盯得这样认真,现在已经完工了,你们看污水处理系统已投入使用了……”。

在监督检查中,纪检监察干部就是盯住问题,严肃追责,督促整改,直至落实。年内先后开展各种监督检查407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35个,下达督办整改通知27份,并对4起洱海流域保护治理责任追究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对洱海保护工作中“为官不为”的行为给予了有力地震慑,促进了洱海保护治理工作的落实。

重拳出击,铁纪治污

在洱海保护监督检查中,纪检监察干部在明察暗访中查找问题,在社会热议中发现问题,在媒体曝光中挖掘问题,在发现的问题中查找根源,查找责任人,让有责任担责的人员受到纪律的惩罚。

2015年3月,大理市双廊镇大建旁村外挂式污水处理工程的污水管网破裂,汇入管网中的污水流入洱海,网络炒作该工程是“豆腐渣工程”、“引污入洱”工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为此,州纪委领导高度重视,安排第一纪检监察室的工作人员对双廊污水处理收集项目进行全面调查,发现了工程实体质量不合格、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擅自调整变更设计方案、招标过程中涉嫌存在串通投票行为和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等问题。对在项目建设中,没有办理相关开工程序,同意开工建设;违规组织修改设计方案;工程质量监管不力的问题,负有责任的原度假区副主任、现大理市副市长作政纪立案审查;对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对工程质量监管不力,负有责任的度假区副主任作政纪立案审查;对工作不负责任、未认真履职的双廊镇的分管副镇长、大理市质量监督管理站、度假区环保局局长等的相关人员作了处理;对涉嫌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和收受贿赂的度假区环保局副局长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2015年8月,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张鸿建,州委常委、大理市委书记孔贵华在徒步视察洱海保护工作中发现大理市喜洲镇桃园村村民违法建房的情况,立即安排州、市纪委进行调查处理。州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与大理市纪委迅速组成联合调查组,及时对喜洲镇桃园村私搭乱建现象进行调查,很快查明桃园村委会53户在建户中,有28户违反土地管理规定,其中:13户占用基本农田;有45户违反规划管理规定;有7户违反洱海保护管理规定占滩建房。大理市纪委根据调查结果,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喜洲镇党委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作出组织调整;对工作中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镇常委副书记、镇长给予撤职、降级处理;对履职不认真、玩忽职守的副镇长、国土所长、规划所长、以及挂勾桃园村的领导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处理;对村委会洱海保护综合整治中漏报违法违规建筑数据、土地管理不严格、违法收取土地宅基地使用配套费的问题,市纪委以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向村民乱收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的村委会书记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负有相关责任的村委会主任、村委会土地规划管理员、村委会报账员、自然村长及村民小组长都作了相应处理;对负有责任的市国土局、洱管局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也作了相应处理。

年内,州市纪检监察队伍对洱海保护工作中违纪违法的问题始终保持监督执纪的高压态势,重拳出击,依纪严惩。全年约谈领导干部130人,问责领导干部48人,党政纪立案处理1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

严肃追责,务求实效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在州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中,纪检监察干部善于发现问题,敢于纠住问题不放,依纪严惩在洱海保护中“为官不为”的干部,起到了较好的教育作用,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落实洱海保护措施的责任意识,推进了洱海保护工作的落实。

通过严肃责任追究,教育了广大干部职工,增强了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担当意识,消极等待、敷衍塞责等“为官不为”的问题少了,洱海流域环境整治得到全面推进。大理市全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36次,立案查处行政违法案件125件,行政处罚275.9万元。累计排查私搭乱建452个自然村、叫停7431户在建户,清理出需要整改的在建户3560户,并分类进行了整改工作。收集污水2534.9吨,整治河道、沟渠266条232.52公里,清除淤泥12.12万吨、杂草和腐烂物等垃圾3.28万吨;清运垃圾23.98万吨。

在简简单单的数据后面,凝聚着广大干部职工艰辛履职的心血和汗水。因双廊镇扬中文户私搭乱建处置不及时受到问责的大理市洱管局的石磊副局长对检查组说道:“我们局环保科4位同志负责着洱海120公里的岩滩保护工作,工作十分辛苦,但是工作不能怠慢了,再苦再累也必须及时限完成工作,不然将受到责任追究……”

在广大干部职工的努力下,洱海的天更篮了、水更清了,街道、河道、渠道更清洁了,2015年水质总体稳定保持Ⅲ类,其中6个月达到Ⅱ类水质标准,达到Ⅱ类水质的时间比年计划增加了1个月。(陈明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