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拥护党中央的决定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日前,中央纪委通报,云南省委原常委、秘书长曹建方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云南省委决定,免去曹建方省委秘书长兼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省委组织部、省人大常委会按程序办理终止其省党代会代表资格,罢免其人大代表职务事项。
近日,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和情况通报会,通报曹建方严重违纪案件情况和党中央的处分决定。省委表示,坚决拥护党中央的决定,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省委认为,党中央对曹建方作出的开除党籍处分决定,非常正确、非常及时、非常果断,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强意志,体现了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鲜明立场,表明了党中央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坚定决心,是维护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有力举措,必将有力推动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
省委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决心意志,正风肃纪、严惩腐败,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我们党善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任何人搞腐败都将受到党纪严惩。曹建方作为一名党的高级干部,严重违纪并被中央给予纪律处分,影响十分恶劣,教训十分深刻。全省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上的清醒,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决定精神上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从政环境。
省委认为,曹建方案件是继白恩培、仇和、张田欣、沈培平等案件之后,发生的又一起党员领导干部重大违纪案件,再次印证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再次给全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省委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深刻反思,汲取教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正风反腐放到全盘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切实担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管党风、严纪律的重大责任。二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学习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坚决守住纪律这条底线。以“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纪律观念。三要始终保持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时刻保持从严治党、正风反腐的政治清醒,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刹风整纪,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着力完善防治腐败的制度体系,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以正风反腐的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四要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不断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坚守理想信念和宗旨这条高线,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党和人民群众信赖的好干部。用严的标准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五要凝心聚力促发展,切实维护云南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用党中央的决定统一党员干部的认识,尽快肃清曹建方案件的影响,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队伍、对待干部,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正面舆论引导,把广大干部群众的心思和精力凝聚到推动云南跨越式发展各项工作中来,确保干部队伍思想稳定,全力维护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省委强调,当前正值“十二五”圆满收官和“十三五”开局的关键时期,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抓好刚刚闭幕的省两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努力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以更加良好的精神状态、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扎扎实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不辜负党中央和全省各族干部群众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