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积极探索开展好县级巡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6-12-27 14:49:00   来源:昭通市纪委

水富县坚持四举措强化巡察工作,切实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

组建好巡察队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组人员的选配十分慎重,将敢担当作为选择巡察组成员的第一标准,建立了12人的巡察组组长库和20人的巡察人才库,为做好巡察工作提供了人才支撑。针对小县人少,巡察人员容易与巡察对象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这一现实问题,建立严格的回避制度,在巡察正式启动前,县委巡察办认真梳理,合理调配巡察人员,保证巡察工作不受人情干扰。

选用好巡察方式。编制《巡察工作手册》,对巡察准备、巡察实施、巡察反馈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巡察不跑偏、不走样。同时,要求巡察组在巡察中,认真分析被巡察单位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综合采用受理信访举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察、个别谈话等方法突破重难点问题。

把握好巡察重点。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什么突出就聚焦什么”的原则开展巡察。建立了与纪检、组织、审计、信访、司法等部门沟通的机制,分析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在巡察中,紧紧围绕被巡察单位在落实“两个责任”、执行“六项纪律”情况开展检查。如对主体责任检查,重点了解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研究部署情况,对纪委监督责任的检查,重点查看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在了解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时,重点从“三重一大”事项的决定过程方面去查找问题线索等。

运用好巡察成果。将巡察整改作为巡察的重要环节,紧盯不放。要求被巡察单位及时建立整改台账,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需要一段时间完成的,明确时限,对号销帐;长期坚持的,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人管事。为发挥巡察的震慑效果,将巡察和纪律审查密切协作,实现“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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