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一部署,楚雄州委6个巡察组对州科学技术协会、州移民开发局、州人民检察院、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州残疾人联合会、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发现问题135个,移交问题线索28个。近日,州委巡察组向首轮巡察的6个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提出了整改要求。《楚雄日报》、州政府门户网站、州纪委监察局网站等媒体对州委首轮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公示。被巡察单位受到震动,社会反响强烈。
巡察发现,6个单位党组织不同程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党建工作薄弱,组织生活不正常,部分党员不按时交纳党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一些重大事项未纳入集体研究;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瞒报、漏报;作风不严不实,缺乏担当精神等问题。
部分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不到位,有的顶风违纪公车私用,违规使用专项经费购买土特产品,违规发放津补贴、评审费;有的自立名目、自定办法发放劳务费,超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有的公务接待不规范,“三公经费”公开不全面,党务、政务、财务公开不规范;有的落实惠民政策不力,回避群众上访,乱收费;有的对来访群众不耐心,冷漠、急躁、怕麻烦。
一些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不规范,超职数配备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干部长期不轮岗;部分单位管理松散、纪律松弛,监督执纪问责不严;有的规避监督,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有的单位党组会经常临时动议,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格,个别领导干部决策“一言堂”、个人说了算;有的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多笔大额工程款拨付未经审批人签字、无基建专项资金付款审批单,大额资金购置办公设备未入固定资产账;有的职责履行不到位,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个别领导干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
巡察组在巡察反馈中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对照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任务,确保两个月内完成整改。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将抓住典型严肃问责。被巡察单位纷纷表示,将认真对照巡察组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抓好巡察整改,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