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昌宁县召开十三届县委首轮巡察工作动员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对巡察工作的指示要求和市委首轮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宣布了首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决定和任务安排,并对具体巡察工作作了安排部署,第一巡察组组长代表巡察组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成效。
会议指出,巡察工作要敢于动真碰硬。要突出重点,紧扣“六项纪律”,紧抓重点人、重点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来开展巡察工作。要严格标准,巡察组要严守权限、严肃方式、严管线索。要用好成果,反馈的问题要具体,问题的整改要有效。巡察要严守纪律,要做到讲政治、守纪律、敢担当、讲方法,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履职尽责、严守纪律,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会议要求,巡察组要本着高度自觉的责任意识和治病救人的思想,积极有效地开展巡察。被巡察单位、巡察办、巡察组和巡察人员,要扎实做好巡察相关准备工作。参加巡察的人员要坚决维护县委巡察工作的形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相关党内法规和制度规定。
据悉,此次巡察昌宁县委共成立3个巡察组,首轮巡察2个乡镇和1个县直单位,12月10日前,将陆续进驻各被巡察单位开展工作。巡察组还将组织开展巡察业务培训,召开与被巡察单位见面会。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公安局等7个县直单位各1名领导,被巡察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县纪委副科级以上干部,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负责人,参与巡察工作的人员,共60余人参加动员会。(倪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