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所有县市巡察“尖兵”全部到达一线

发布时间:2016-12-05 09:20:05   来源:红河州纪委

红河州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开展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继完成州委巡察组对3个县市的巡察工作之后,全州所有县(市)已全部启动县(市)级党委巡察工作,有力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抓实州县(市)两级巡察工作组织机构建设。红河州强化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州委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同级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州纪委,并成立了州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13个县市按照州委的统一要求,分别成立了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加快巡察机构的组建工作,全州共设立巡察办13个。各地还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办公场所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同时,加强巡察人才库建设,州县(市)分别制定实施办法,州县(市)共组建了400余人的巡察人才库。

加强巡察业务培训。为全力做好州县(市)首轮巡察工作,州县(市)分别从纪检、组织部、财政、审计等单位共抽调193名政治素质好、熟悉党务工作、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的干部作为首批巡察“尖兵”。同时,州县(市)先后举办培训14次,分别对巡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对巡察工作的认识,深刻理解巡察工作要求,准确把握巡察工作重点,明确巡察工作纪律,提升了巡察的能力和素质。期间,州县(市)分别结合实际,制定了巡察方案、通告、工作流程等一系列规范性的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巡察工作。

全面启动县(市)首轮巡察。目前,各县(市)共抽调176名巡察干部,组建40个巡察组,分别进驻40个县属机关和乡镇开展巡察工作。巡察组进驻后,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围绕履行职责、教育管理、制度建设、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廉洁从政等方面深入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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