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至30日,普洱四届市委第一轮巡察5个巡察组进驻动员会分别在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移民局、市国资委召开,各巡察组组长、市委巡察办负责人就巡察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将开展为期20天的进驻巡察。
各巡察组在进驻动员会上指出,市委开展巡察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一个重要手段,是接力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构建巡视巡察一体监督格局、实现全覆盖要求的一项重大创新,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全市今后加强党风廉洁建设的一种常态工作。
各巡察组强调,要按照市委部署和安排,坚持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深化“四个着力”,紧盯“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和“三类人”,紧抓“三个重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把握“三个时间节点”等。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密切联系本部门、本领域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会议精神、普洱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自觉把一切工作置于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集中领导之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章权威。
各巡察组要求,被巡察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认识巡察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主动配合巡察组工作,真实客观反映问题,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尊崇党章,严守党规党纪,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扛起来,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
进驻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将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相关制度的要求,主要通过听取党组织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专题汇报,组织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与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接受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调阅、复印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了解情况以及到被巡察单位的下属单位或部门了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对巡察发现的顶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将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立行立改;对巡察发现的其他方面的重大问题和线索,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按要求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同志反馈,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更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纷纷表示,将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进驻巡察期间,各巡视组均设立了邮政专用信箱和专门值班电话。市卫生计生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移民局、市国资委的巡察邮政专用信箱和值班电话如下。
(刘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