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县委巡察组进驻2家单位开展政治体检

发布时间:2016-11-23 09:14:51   来源:普洱市纪委

近日,景谷县委两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县民宗局、半坡乡,拉开了景谷县委首轮巡察的序幕。为充分发挥基层反腐“探照灯”作用,景谷多措并举确保县委巡察“首战告捷”。

强化巡察动员培训。召开县委首轮巡察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及时传达了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市(州)、县(区)党委巡察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上来。组织参加首轮巡察的10名巡察干部学习了《关于开展县委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结合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工作手册》,进行了巡察工作专题培训。

明确巡察工作任务。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进行“政治体检”,着力发现在遵守廉洁纪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政治纪律、选人用人“四个方面”的问题,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重点检查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的情况。

严格巡察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6个步骤来开展巡察工作。找准“突破口”,通过受理信访、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民主测评、对被巡察单位所属机构或部门进行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巡察,对巡察对象近年来党的建设、党风廉洁建设、资金管理、信访举报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将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对突出问题进行重点了解调查,摸清存在问题的原因、性质和程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巡察中发现重大、紧急情况,应及时向自治县委报告,不作个人表态;巡察结束后,及时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审定反馈意见,研究成果运用,提出意见建议。

严肃巡察工作纪律。巡察组及其成员在巡察单位开展工作要做到“到位不越位、监督不包办、参与不决策”,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巡察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与巡察无关的活动,不得提出与巡察工作无关的要求,要把好人情关、亲情关、友情关,不能私下与被巡察单位的任何人员接触,严禁跑风漏气等问题发生。巡察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巡察组成员要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被巡察乡(镇)协助安排就餐的,不陪餐、不提供烟酒和高档菜肴,巡察组成员应当向被巡察乡(镇)交纳相应的伙食费,严禁接受被巡察单位的礼品、现金、宴请以及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做到干净巡察。

严抓巡察问题整改。要求被巡察单位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及时“挂号”、“销号”。做到巡察前的即知即改,巡察中的边察边改,巡察后的全面整改,把整改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巡察办对督办事项的落实及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通过跟踪督查的方式确定落实整改是否到位,做到一盯到底,促使问题得到真正解决。强化整改公开,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公开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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