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22名巡察人员组成的元谋县委首轮巡察组分4组,统一进驻县交运局、县民政局、县环保局和县志办4家单位,开展为期20天的巡察,标志着元谋县首轮巡察工作已全面启动。
选优配强,组建巡察队伍。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法、发改、审计、检察、财政等部门精选了49名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精通的同志组建了巡察人才库,并对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调整补充。制发《元谋县委巡察组纪律作风规定(试行)》,对巡察人员就保密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等方面作出规定。要求巡察工作人员要把好人情关、亲情关、友情关,不能私下与被巡察单位的任何人员接触,更不能借巡察之机谋取私利,做到干净巡察。
突出重点,保证精准发力。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增强“四个意识”,联系“四个全面”,突出问题导向。明确巡察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巡察,是政治巡察,不是业务巡察。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盯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六项纪律”问题;狠抓在资金管理、资源配置、行政审批、执法、人事等方面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此外,着力发现扶贫领域资金监管不到位、政策落实责任认识不清等涉嫌违纪问题。
导向清晰,灵活巡察方式。巡察工作严格按照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6个步骤来开展。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既不对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作个人表态,又要将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找准“突破口”,通过开展谈话、调取资料、查阅账目、接受举报等方式,对巡察对象近年来党的建设、党风廉洁建设、资金管理、信访举报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针对个别谈话发现的有价值信息,要及时进行专项了解,对受理的举报反映、发现的蛛丝马迹,既要敏锐地捕捉,也要去伪存真。
落细落实,确保整改实效。要求被巡察单位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及时“挂号”、“销号”。做到巡察前的即知即改,巡察中的边察边改,巡察后的全面整改,把整改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实行“双报告”制度,被巡察党组(党支部)要报送整改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要报送个人组织整改的履职情况报告。规范巡察移交,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进一步了解关注”、“了解关注”、“参考”和“组织处理”四类提出处置意见,并由专人及时登记,适时“交账”,定期“对账”。强化整改公开,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公开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严肃问责。(杨永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