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江市委从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等多家单位抽调人员组成3个巡察组,对古城区、市扶贫办、市环保局3家单位开展首轮巡察工作。为充分发挥监督“利器”作用,丽江多措并举确保打好巡察“第一仗”。
加强组织领导,抓实业务培训。根据中央、省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丽江市委召开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建立了巡察工作制度,成立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市委巡察办,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市、县(区)党委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丽江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和制度,同时组织20多名巡察干部对《丽江市委巡察工作手册》等知识进行专题学习培训。
抓住关键少数,明确巡察对象。抓住权力集中、落实政策、服务基层的“关键少数”,将巡察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为巡察的重点对象。做到问题突出的不放过,没有问题反映的不遗漏,实现巡察监督无盲区、全覆盖。
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巡察任务。丽江市首轮巡察为期一个月,将突出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重点检查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情况。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坚持从严从实监督,把“严”的要求和“实”的措施贯穿于巡察监督全过程,形成“全链条”,收紧“制度网”,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震慑极少数、警醒大多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细化工作方案,规范巡察程序。本着“到位不越位、监督不包办、参与不决策”原则,各巡察组根据巡察单位和巡察工作实际制定出“个性化”巡察工作方案,采取公布巡察公告、通过受理信访、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对被巡察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对被巡察单位所属机构或部门进行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巡察。(张菊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