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对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中共玉溪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自11月1日起,玉溪市委7个巡察组集中进驻各个单位开展巡察工作,拉开了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的大幕。
据悉,五届一些市委巡察工作对象和范围为97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包括9个县(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和县(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14个市委工作部门及相关单位,43个市政府部门及直属机构,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9个人民团体,6个工业园区,10个事业单位和4个国有企业。
此次开展的第一轮巡察工作,巡察对象为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科学技术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招商合作局、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7个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巡察内容包括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作风不实,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等六个方面。目前,7个巡察组已分别进驻各个单位,并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
在此次巡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阶段,各巡察组还将通过听取被巡察党组织工作汇报、个别谈话、列席有关会议、调阅相关资料、抽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受理信访举报、召开座谈会、延伸了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扎实开展巡察工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