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突出“早准严”推进巡察监督

发布时间:2016-10-29 07:18:45   来源:德宏州纪委

近年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探索市县巡察”具体要求以来,德宏州早谋划、严要求、重实效,试点先行,积极探索,自下而上,把开展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把巡视监督的触角延伸至基层,发现并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逐步消除监督盲区。

及早谋划试点先行。如何才能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督机制,传导压实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整改?2015年,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有关要求,在陇川县启动巡察试点工作。2016年,把瑞丽市增列为试点,继续加大探索力度,为全州巡察工作全面铺开积累经验、奠定基础。参照巡视模式,建立起“三个一”巡察机制扎实推进工作。

成立一个领导小组。由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组织部长担任副组长,纪委副书记、组织部副部长等为成员,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

制定一个巡察方案。第一次巡察,问题线索复杂能否妥善应对,或者通过巡察不能发现问题怎么办?对此,陇川县一方面科学选择巡察单位,对全县近5年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作风督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排查,2015年把群众关注度高、信访反映问题集中、权力密集的县住建局、国土局、林业局、水利局列为首批巡察单位;2016年,又将项目资金集中的民政局、人社局、卫计局、扶贫办确定为巡察单位。另一方面,结合巡察单位情况研究制定巡察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纪律要求等内容,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组建一支巡察队伍。采取“一次一授权”“交叉负责”的方式,由纪委副书记担任组长,从纪委、组织、审计等部门抽调人员,建立巡察人才库,组建5个专项巡察组。同时,坚持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制度,凡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亲属、同学、曾经同事关系的巡察组人员,都按要求进行回避。

精准发力务实高效。紧密结合基层实际,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合理确定巡察内容,创新方式精准发力,把巡察工作抓实抓出成效。

找准定位有的放矢。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以“六项纪律”为尺子,既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也积极回应基层群众诉求,重点盯住管钱、管事、管项目等涉及民生事业的权重部门,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处事不公、雁过拔毛、简单粗暴,在征地拆迁、扶贫惠农等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

多管齐下注重实效。确定巡察单位后,即向人大、政协、督查、组织部、检察院、信访、财政、审计等部门征求意见建议,提前了解掌握情况;发布巡察公告、举报电话和设立意见箱,开展民主测评及个别谈话;检查被巡察单位近3年的行政财务凭证和部分项目财务凭证,对大额开支费用进行重点审查;抽查核实领导干部的个人及配偶、子女的房产、私车和银行存款情况。2015年以来,陇川县累计对巡察单位共发出测评表198份,开展个别谈话321人,走访了解14家公司和企业、5个下属站所听取基层群众意见,抽查28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共发现问题47件。

查小查细发现问题。某单位办公室主任对本单位车辆数量及使用人员不清;某单位设置了签到册,但签到制度执行不严格,有补签和代签的情况……严格来讲,这类问题多是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执行制度不严不实、有可能导致违纪违法行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巡察不放过这些“蛛丝马迹”,把其作为问题进行研判、反馈,并督促整改。如在某县直单位开展个别谈话时,巡察人员询问单位车辆情况,说法不一,让巡查人员马上警觉起来,经核实,该单位以车辆调配不足为由,违反车辆管理规定,擅自将下属单位一名干部的“私车公用公养”。

严明纪律真察实改。市县一级地域小、人情味重,亲戚、朋友、同学、同事,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如何破除“熟人社会”的关系网、说情风,真正把巡察的震慑力体现在发现问题上,是摆在巡察组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

“双六条”严明纪律作风。陇川县对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均提出了六条纪律,要求巡察组严守纪律、履职尽责,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不如实报告巡查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泄露巡察工作秘密的,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利用专项巡察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及违反巡察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依法查处;要求被巡察单位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巡察工作,对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专项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的,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专项巡察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专项巡察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以及其他干扰专项巡察工作情形的,严肃追责问责、依法查处。为巡察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直面问题见事见人。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听取每轮巡察汇报,研究反馈意见,把问题讲透、要害点明,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整改措施严格把关,对回避问题、敷衍了事,措施不具体的一律返回重写。

督促整改强化震慑。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行专项巡查报告、专项巡查督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对涉及干部违纪案件线索,移交纪律检查机关审查处理,充分运用专项巡查结果,增强工作震慑力。要求有问题反映的领导干部,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目前,督促单位限期整改落实问题47件,对2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立案查处正科级领导干部1名。(段滨 杨新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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