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制定巡察工作规划 97个党组织将在五年内接受一轮巡察

发布时间:2016-10-27 07:31:11   来源:玉溪市纪委

“每年选取20个左右的单位开展巡察,突出政治巡察,并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具体情况,突出对重大决策落实、重大项目推进、重要权力运行、事关社会民生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巡察。”“从2018年下半年起,适时按比例开展‘回头看’。”近日,玉溪市委制定《中共玉溪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6-2020年)》,对巡察工作进行五年规划,在2020年第五届市委换届前,实现市委管理的市直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巡察全覆盖。

巡察规划对巡察对象作了明确规定,各县(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市委工作部门、市政府部门、人民团体以及市级管理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都是被巡察的对象。

巡察的内容主要是围绕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进行。通过检查巡察对象是否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切实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

为了确保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巡察规划对开展巡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既要准确定位,强化组织领导,又要明确责任,注重分类指导;既要严明纪律,把握履职界限,又要用好成果,优化工作机制。通过发现和督促整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责任,优化基层政治生态,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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