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下午,丽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市委《关于开展市县(区)党委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研究了2016年巡察组组成及工作任务安排的建议方案、巡察工作动员会及培训会方案,并研究了巡察工作其他事项。
会议强调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委的工作安排上来,迅速建齐配强巡察工作力量、迅速开展2016年第一轮专项巡察,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要求,要在前一阶段扎实有效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建齐配强巡察工作力量,推动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要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确保把最优秀、可靠的干部选拔到巡察队伍中来。要落实巡察责任,压实责任、落实到人。巡察组组长是巡察监督的第一责任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以确保任务落到实处。要严明巡察工作纪律,巡察组要严格落实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重要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的要求,坚持原则动真碰硬,无私无畏履行好巡察监督职责。要整合巡察力量,开展交叉巡察。在巡察工作中要将省委巡视组2014年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开展巡察。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巡察制度,推动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实现巡察工作全覆盖。要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问题为导向,形成有力震慑,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如期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高锦芬 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