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组建3个巡察组,对建水、石屏、红河3个县开展了为期15天的巡察。此轮巡察突出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发现了问题,形成了震慑。
为细致、充分、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红河州制定了巡察方案、通告、工作流程等27项规范性文件,从纪委、组织部、财政等部门抽调17名巡察干部,协调法院、检察院、审计、工商等部门收集整理被巡察县信访举报等有关情况,并召开动员培训会。
巡察组进驻各县后,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围绕履行职责、教育管理、制度建设、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廉洁从政等方面深入巡察。
期间,各巡察组严格巡察纪律、严格巡察权限、严格程序和标准,通过广泛动员、听取汇报、发布公告、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访、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
据统计,3个巡察组共开展个别谈话325人次、集体约谈39人次,接待群众来访66人次、来电74个次,调阅25个部门资料,召开专题会21次。发现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强化教育管理、制度建设及其他方面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了解情况、分析研判,提出分类处置意见。
近日,各巡察组将分别到所负责的巡察县,反馈巡察意见,移交问题线索,提出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