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全州巡察工作部署动员会
近日,文山州纪委巡察组和各县(市)第二轮巡察组已分别进驻25家被巡察单位,开展为期30天的巡察工作。为进一步严明巡察工作纪律,州纪委在总结第一轮巡察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巡察纪律要求的通知》,明确巡察组成员“七严守”纪律要求,规范巡察人员行为,增强责任担当。
开展财务检查
严守政治纪律。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禁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禁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等。
严守组织纪律。严禁违反巡察工作程序;严禁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严禁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严禁处理被巡察单位的具体问题,对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独断专行、自行其是;严禁巡察工作中超越权限,不经集体研究擅自做出重大决定或其它影响巡察公正的行为。
严守廉洁纪律。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实施办法;巡察期间严禁收受礼品、礼金、代金券、消费卡和土特产品;严禁接受宴请或者旅游、娱乐、健身等活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交纳伙食费;严禁向被巡察单位提出个人要求;严禁参加与巡察无关的活动;严禁利用巡察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向被巡察单位摊派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格住宿标准,巡察期间住内部接待宾馆或公务接待定点饭店,中途离开要腾退不使用的住房,结束后及时腾退全部住房;严格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配备、使用办公及生活用品,所住房间不摆放烟酒、鲜花、水果,不提供非必需的消费类服务用品。
严守群众纪律。严禁刁难群众;严禁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严禁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等情况;严禁居高临下、盛气凌人、态度蛮横、颐指气使、口大气粗等有损巡察工作人员形象的行为。
严守工作纪律。严禁违反巡察方式和权限办理巡察有关事项;严禁讲排场、扰民、多人作陪;严禁出席各类表彰、庆祝会、研讨会等与巡察工作无关的活动或会议,严禁为地方和单位的会议活动发贺电、贺信、题词题字;严格精简会议,控制巡察工作动员会、反馈会的时间和规模,会场布置要简朴,不摆放鲜花、绿色植物和水果;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用被巡察单位的交通、通讯工具等办理与巡察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巡察组成员巡察期间无故脱岗、离岗和未受巡察组统一安排的单独行动;严禁捏造事实、弄虚作假。
严守生活纪律。严禁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严禁参与有损巡察干部形象和声誉的社会组织活动和社交活动;严禁赌博和饮酒。
严守保密纪律。严禁泄露巡察工作中的问题线索、信访反映、涉密信息等相关秘密;严格保证相关知情人、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保障巡察期间相关资料的存放安全。
为确保纪律执行到位,近期,文山州巡视联络办将对全州2016年第一轮巡察人员执行巡察纪律情况进行回访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