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启动首轮巡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6-10-12 07:42:20   来源:楚雄州纪委

近日,楚雄市启动首轮巡察工作。为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推进,楚雄市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市委巡察组纪律作风规定》,进一步严明巡察工作纪律,规范巡察人员行为,推动巡察工作健康开展。

《规定》明确,巡察组在巡察工作中,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严格遵守《市委巡察组纪律作风规定》,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严守保密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把自己摆进去,做遵守纪律的表率,展现铁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

《规定》要求,巡察组不准接受被巡察单位的吃请(含工作餐),不准接受礼品、礼金(含代金券、支付凭证等)和土特产品,不准向被巡察单位摊派应由个人承担的任何费用;严禁参与被巡察单位邀请的娱乐、健身活动;不出席各类剪彩、庆祝会、表彰会、研讨会等与巡察无关的活动;不准借巡察之机说情打招呼、办私事;按勤俭节约原则借用被巡察单位办公设施;借用办公用品原则上有旧用旧,不专门购新,并办理借用和归还手续;借用的办公室、会议室布置简朴,不摆放鲜花、烟和糖果;严格控制巡察工作动员会、反馈会的时间和规模;除巡察进驻、反馈外,巡察组其他活动一般不在媒体上报道;外出调研严格控制陪同人数,轻车简从,不扰民,不口大气粗;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单独接待和会见被巡察单位的人员。

《规定》强调,巡察组在巡察工作中,要主动接受被巡察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巡察相关纪律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马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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