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省政府信访局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16-09-01 12:59:23   来源:省委巡视办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月21日至3月2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云南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巡视,并于4月2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局党总支对巡视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专题学习研究,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从严抓好整改落实,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针对省信访局管党治党不力,党建工作薄弱,领导层长期偏重于处理具体信访业务工作或上访事件,存有单纯业务观点,忽略了自身思想政治建设和党建工作;自觉适应新常态,以党中央、省委信访工作方针政策和重要指示精神为引领,站位大局、指导全盘,依法依规、统筹协调方面存在差距的问题。一是加强党组织机构建设。向省政府办公厅党组请示成立党委已经获批,目前正在筹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党委班子,所属8个支部同时进行换届。二是站位全局谋划党建工作。着眼推进信访工作创新发展,调整完善《2016年度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党建工作的重点,分配党建工作的任务,强化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分管责任,促进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一手抓党建,一手抓业务,“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三是提升统揽全省信访工作的能力。充实完善局党总支理论学习计划、班子成员自学计划,每月定期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对信访(群众)工作方针政策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经常深入基层开展信访工作调研和信访理论研究,始终保持对全省信访工作理论上的引领,政治上的把关,政策上的指导,实践上的牵引,进一步提高党总支“把方向、谋全局、抓大事”的能力。

(二)针对局领导班子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担当不够,重业务、轻党建,重硬件、轻软件,重应对突发上访事件,轻基础性、机制性建设;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般性号召多,有力举措和实际动作少,机关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然薄弱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局班子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纳入局总支重要议事日程,把党性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开展党史教育、党性教育和党的政策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端正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狠抓党组织基础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集中整治的通知》要求,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基层党组织不按期换届选举、“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员交纳党费不规范、不坚持程序标准发展党员和党员档案管理不规范、党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等5项基础工作进行集中整治,完善党支部换届选举操作规程,量化“三会一课”总体方案,规范党费收缴标准与时限,严格党员发展的组织程序,党组织基础工作得到加强。三是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机制。以成立局党委为契机,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健全纪检监察组织,构建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确保实践“四种形态”工作常态化。

(三)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担当不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有效纠正防范缺乏积极主动性;抓反腐倡廉建设仍显被动,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责任压实不到位;运用廉政制度机制手段、采取管用措施规范权力运行、有效防控廉政风险不够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依据《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对党总支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细化分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考核内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票否决”,推动责任全面落实。二是在源头预防上下功夫。加强前置性教育,重视经常性教育,夯实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根基。坚持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思想武器,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党内生活和干部管理的常态,及早纠正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患范于未然。三是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每年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对责任制落实不力、执行不严的党支部严肃问责。四是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每年组织党员干部赴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结合全国特别是信访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保持警钟长鸣。

(四)针对引领示范、指导帮助全省信访工作力度不够,主要工作精力放在北京上访群众劝返和省委、省政府办公楼“两大门”群众的接访和劝返上,有时局限于“见子打子”,充当“救火队”;对全省尤其是各州、市、县信访工作,在高位统筹、全局谋划、分类指导、示范帮助等方面仍显单调乏力的问题。一是科学处理好全局与局部、重点与一般的关系。一方面,站位云南信访工作全局,科学统筹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基层基础业务建设,以“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年”活动为主线,聚焦基层,补齐短板,压实责任,精准发力,全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另一方面,紧紧抓住进京非访、重要节点、重点地区信访秩序的维护和重要信访案件的包案化解不放松,提升信访工作的效能。二是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帮助。坚持工作力量下沉,对基层信访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调研,第一时间解决。坚持深入到基层信访工作的实践和群体中,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基层工作经验和做法,引领信访工作方向,扩大信访工作的正效应。

二、组织纪律方面

(一)针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一度时期信访局领导班子在专项经费、自身建设、信访工作若干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发扬民主、相互通气不够,会议研究讨论不充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决策制度执行不好,有的重大事项存在“一言堂”,个人包办代替集体领导的现象,领导班子的整体作用发挥不够,一定程度制约了班子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的问题。一是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理论的学习。进一步学习历代领导关于民主集中制系列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民主集中制既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我们党最大的制度优势,从而增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二是构建科学民主的信访工作领导机制。系统学习领悟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依据党章和党内政策法规,修订完善《云南省信访局党总支议事规则》,规范班子议事程序,健全决策议事规则,形成局总支科学工作机制,克服局总支在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内请示报告等制度上的弱项,坚决做到“四个服从”,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增强局班子的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二)针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局总支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对所属党支部带动引领、指导监督不力;局班子成员普遍未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信访干部政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够,培训较少,自身综合素质亟待提高;党总支和各党支部都存在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不经常,活动流于形式,内容单调,质量不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一是提高政治领导水平。局班子带头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带头学习哲学和社会科学,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和前沿知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敏锐把握政治领导的主动权,确保各级的决策部署在单位的贯彻执行。二是强化局总支班子成员示范作用。认真执行局班子成员“参加一个支部、联系一个支部”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参加党员民主评议、批评与自我批评,以个人的示范效应加强对所属支部组织活动的指导与监督。三是加强对信访干部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在继续坚持省局各处室对州市县对口业务培训的基础上,自今年起,每年向省公务员局申报2至3批信访系统综合能力提升研修方面的省外省校合作培训项目,分期分批全员培训全省信访干部,提升信访干部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四是规范局总支和所属各党支部组织生活。局总支和所属各支部分别制定年度组织生活方案,报局总支会议审定后,从严督促实施。定期培训党支部书记和委员,每年不少于1次,提升开展组织工作的能力。细化“三会一课”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季度分析制度和半年检查考评制度。

(三)结合开展了“党费日”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发现的情况。一是提高对按期足额交纳党费重要性的认识。局总支组织召开了全局党员大会,开展“党费日”专题教育,认真学习《党章》,充分认识按期足额交纳党费的重要性,以此强化党员意识、党性观念。二是严格规范党费交纳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核算党员个人收缴标准,严格落实党费收缴管理责任制,认真落实“党费日”制度,按时足额主动交纳党费。

三、廉洁纪律方面

(一)针对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主动作为不够,系统廉政风险有效防控的对策和举措尚单调乏力,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缺乏严格过硬的制约措施和问责机制,反腐倡廉建设尚未有机融入到信访具体业务中的问题。加强信访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制度建设,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明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规范重要岗位工作职责,减少其自由裁量权;对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定期轮岗,严防利用岗位权力谋取私利行为的发生。

(二)针对关于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失之于宽、松、软,对派往北京劝返的工作人员缺乏强有力的管理监督措施,未能把制度纪律规矩树立起来、挺在前面。及时出台《驻京信访工作组廉政谈话制度》、《云南省信访局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加强制度风险防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严密组织开展反对“四风”“回头看”,实践好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明确分管驻京劝返工作的省局领导“一岗双责”责任,修改完善驻京劝返工作规范和驻京劝返工作经费开支监督管理工作规定,特别明确驻京劝返工作经费开支必须经在京分管劝返工作的局领导审核方可报销。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一)针对局领导层依法依规处置信访问题的法治思维仍不牢固的问题。一是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信访问题。紧紧抓住影响和制约信访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始终站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高度,不断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法规,加快推进《云南省信访条例》修订工作,大力宣传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把法治信访建设引向深入。二是全面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措施落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在国家信访局部署十大改革举措的大框架下,出台本省实施意见,探索建立信访工作10大机制,以务实管用过硬的措施,抓业务、抓基础、抓规范,着力打造出自己的特色品牌。

(二)针对新形势下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理论和实践探索总结不够,监督管理不接地气,有的干部对群众利益、群众观念有所淡化,主动服务、化解矛盾的意识不强,工作不够用心尽力,有疲惫心理和厌倦情绪的问题。一是加强信访调研工作。加强对重点难点信访问题和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深入调研,高质量完成国家信访局赋予的调研课题,针对性确立云南特色调研课题,努力为服务云南跨越发展当好参谋助手。二是开展信访事项实地督查工作。采取重点督查、核实抽查与回访督查相结合等方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事项进行重点督查,对已交办地方核查但问题未得到妥善化解的信访事项进行核实抽查,对前期已实地督查的信访事项进行回访督查,推动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三是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信访局部署要求,围绕信访积案“清仓见底”目标,坚持把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作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的有力抓手,作为破解信访工作难题的重要实践,作为全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自选动作,作为贯彻中央要求、回应群众期盼的具体举措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推动建立省级党政领导包案化解重要信访案件工作制度,积极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专项行动,以省级党政领导示范引领,进一步在摸清底数、综合施策、压实责任、跟进督查上聚焦发力,带动信访突出问题成批解决,全省形成了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得到了国家信访局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针对少数干部思想境界不高,在岗不在状态、在位不谋工作,“庸懒散拖”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强干部经常性教育。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争做合格党员,争当忠诚、干净、担当信访干部,进一步振奋精神,履职尽责,立足本职作奉献。二是开展机关作风专项整顿。以《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六大纪律”为标尺,坚持问题导向,对机关作风进行专项整顿,通过查漏洞、找差距、排风险,着力铲除不良作风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健全完善整治“四风”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三是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严格干部请销假制度,出台《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信访局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按照干管权限对干部请销假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执行干部因公、因私离开昆明和外出报备制度;严格干部八小时以外管理,全员、全时制动态掌握全局干部活动情况,确保不漏管失控,不发生违反纪律的突出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云南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反映。联系单位:云南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综合处,联系电话:0871—63646581,电子邮箱:353439341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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