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月25日至3月25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进行了巡视,并于4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省外办党组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的建设缺失”的整改情况。办党组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重要精神、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制定了《省外办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意见》和《省外办加强党员管理的措施》。督促机关党委研究制定了《省外办机关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和《2016年度省外办党支部建设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6年以来办党组5次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研究,提出具体措施要求。办党组决定将每月第一个工作日确定为“党费日”,组织两次党费日集体活动。办党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党委要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机关基层党的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管理。通过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基层党建推进年”等工作,党支部工作薄弱、党员管理松散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在建党95周年之际,组织全办干部职工集中收看中央庆祝大会直播,认真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学习讨论,召开全办纪念大会,通过表彰先进、集体向党宣誓、唱革命歌曲、慰问老党员、开展传承教育等活动,引导干部职工不忘初心,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
(二)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规矩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不足;没有配备纪检干部,防控制度建设滞后,监督责任缺失”的整改情况。办党组专题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及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党组领导班子及党组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反思,深刻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作出必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担当的承诺,起好表率作用,从严自律,管好自己、管好队伍。认真汲取经验教训,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及《问责条例》,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以准则为标线向上向善,以条例为底线时刻警醒警示。制定了《省外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从5个层面明确了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职责,研究通过了《省外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修订了《省外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制定了《省外办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和《省外办党组廉政谈话制度》。对各处室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进行了研究,总结分析了经验和存在的不足,评定了考核等次,并以党组文件进行通报,进一步明确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强化反腐倡廉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决避免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组织全办干部职工观看了《老百姓是天》廉政题材影片,以正面典型激励鼓舞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向上。机关纪委强化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在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向全办干部职工发出廉政提醒短信,组织检查组对遵守廉洁纪律和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督查,对南博会期间外事接待用车用房用餐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9个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处室,按照办党组决定开展排查风险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机关纪委8月中旬换届后,纪委书记将由一名机关党委委员专任。近日,省委决定省外办的综合监督由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负责,强化了对省外办的正规监督。
二、廉洁纪律方面
(一)关于“未按规定自查清理发放通讯费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办党组通过认真学习、理解领会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对发放通讯费补贴的问题有了深刻的认识,针对发放范围、标准不合理、不精细、无差别化的情况,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引导,制定了相关规定,严格发放范围,杜绝普发现象,把特殊经费用好、用到位,确保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审计工作,认真开展了津补贴自查清理工作,办党组明确要求,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一律不发放。
(二)关于“办领导自我要求不严”的整改情况。办党组针对领导干部违规乘坐头等舱的问题,专门召开了党组会,党组书记带头,所有党组成员都在会上作了自我批评、深刻检查。大家一致表示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杜绝“破窗”行为,严守党的各项纪律,发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良好作风。违规乘坐头等舱的领导干部均清退了差价款。制定了《省外办机关干部出差乘坐飞机特殊管理规定》,要求各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凡违者严肃查处。
三、组织纪律方面
(一)关于“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制度建设滞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办党组集体学习了党组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批示及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进一步强化了办党组班子成员对实行民主集中制的认识,增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完善了《党组会议制度》、《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厘清了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的议事决策权限。认真做到调查研究不充分的不上会,会前酝酿不充分的不上会,临时动议的不讨论、讨论不充分不表决,确保决策程序的完整性和正确性,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一律通过办党组会议研究、集体决策。
(二)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不严,干部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办党组完善了干部选拔动议、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环节的监督措施,落实违规用人问题督查制度,明确界定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追究方式,强化了对违反程序、不落实回避制度等各类违规行为的整改纠正和责任追究。人事处全面梳理业务工作流程,逐人逐岗梳理和优化流程,找盲点,堵漏洞,制定了更具体、更细化的防控措施,形成以敏感岗位为点、工作流程为线、权力清单为面的风险防控机制,从制度上、程序上规避和防止了用人不当的情况。人事处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痕迹管理工作,指定专人、使用专门的会议记录本,建立、健全人事处研究讨论相关事项的会议记录,全面真实反映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加强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按照认真负责、严谨规范、尊重事实的原则,采取材料收集、原件复制、补充完善、精准界定等方式,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中不完整、不准确的问题进行了纠正。严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制度,强化抽查核实结果的运用。人事处及机关纪委落实办党组要求和相关规定,对抽查核实中发现瞒报、漏报事项的处级干部,责令做出书面说明,进行诫勉谈话。加强对在外事服务中心、外事培训中心挂职干部的管理,明确挂职单位要对机关挂职干部压担子,明确任务,严格要求,做到挂职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对2013年以来在外事服务中心挂过职的干部,特别是已经提拔任用的处级领导干部,在统筹安排机关干部下基层锻炼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安排到基层一线工作,切实丰富干部的县、乡工作经历。
四、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一)关于“执行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办党组要求,外事接待和国内公务接待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和《云南省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接待工作。各处室事前书面提出接待方案,逐级审批,必须明确费用开支范围及资金来源,据实编制经费预算;必须严格控制接待范围,严格执行住宿、餐饮等开支标准;外事接待赠礼力求节约从简,在国内公务接待中,不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纪念品和土特产等财物。办党组同时要求,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审查把关职责,财务部门要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开支一律不予报销,机关纪委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对外事接待和国内公务接待相关经费开支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
(二)关于“服务理念不强”的整改情况。研究制定了《省外办转变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具体办法》,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和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做好为企业“走出去”服务工作,制定实施了省属企业人员因公临时出国一次审批一年多次有效的相关规定,加大对经贸类团组和企业人员出访的支持力度,简化企业业务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审批手续,开通国有及民营企业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 “绿色通道”。坚持外事为民服务理念,积极开展领事保护宣传,及时发布海外风险预警,积极开展领事保护工作,维护我省在外企业、人员合法权益。在全办开展了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了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机关党员干部服务意识、担当精神明显增强。
(三)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办党组制定了《省外办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对往来款项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加强对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下属单位已根据实施办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年内彻底解决“机关服务中心代个人垫付水电费长期挂账”问题。单位垫付个人水电费问题已整改到位。在公安消防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机关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拖后腿的消防设施检测验收工作已完成,通过与造价公司、施工单位三方项目负责人工程结算工作协调会推进、现场核实等工作,竣工结算造价结论将在8月底完成,之后及时报审计部门审计。
(四)关于“对因公出访监管不够”的整改情况。采取了有效措施,提升了管理效果:一是强化因公出访纪律教育,在因公出访业务培训教材和讲课提纲中进一步增大外事纪律教育篇幅,积极利用行前教育、约谈座谈等平台和机会,全面宣讲因公出国(境)外事政策和纪律规定,明确要求各因公出访团组实行团长负责制,严格遵守外事政策规定和党员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要求。二是定期开展抽查督查工作,强化联合巡视制度,通过听取因公出国(境)工作汇报,检查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了解掌握各地各单位因公出国(境)违规违纪情况、制定外事工作及因公出访政策实施细则情况,听取对因公出国(境)工作的意见建议。三是进一步加强管理措施,将审批审核关口前移,建设因公出国(境)网上预审的报件系统,以昆明市、玉溪市、省商务厅、科技厅、昆钢、云大等地区和部门为第一批试点单位;继续严格执行因公团组行前签署责任承诺书制度,严格护照查验制度,安装电子护照催缴系统,规范因公电子护照的出库、入库管理。四是切实加强警示教育,落实通报批评制度,对违规因公出访组团单位,及时核实情况,进行诫勉谈话,提出整改要求。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外办机关纪委反映。联系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871—64098232,64098255,电子邮箱:wsbdb@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