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16-09-01 17:29:08   来源:省委巡视办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月21日至3月2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云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进行了巡视,并于2016年4月2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管理局党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严,力度不够,责任担当不足”的整改情况。一是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实践“四种形态”的责任清单》,认真落实“集体责任”。局党委坚持以上率下,切实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集体领导,狠抓集体责任有效落实。打牢基础不断学,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局党委通过组织2次专题学习、2次全局干部交流学习、3次参加办公厅干部大会集中学习、以及全局党员干部参加由省纪委领导为办公厅系统党员干部作“深入学习党纪党规,做一名优秀共产党员”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章党纪党规,深刻领会并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着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纪党规印刻在内心灵魂深处,把党纪党规融入到推动工作落实的具体行动中去。推动工作定期研,上半年召开了5次局党委会议,其中2次专题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工作重点,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做到专门研究、专题部署、专项推动。同时,不断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选好用好干部;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和强化责任追究方式,将主体责任传导到每位局党委委员和全局系统各基层党组织,确保全局上下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发力。确保实效严格考,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为年终工作的专项考核内容,不断完善考评制度,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党组《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厅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成立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认真完成了自查自评、集中考核和实地考核工作,在2015年度全厅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工作中被评定为合格等次。二是局党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调整充实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分别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纪委的监督责任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坚决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

(二)关于“局领导班子政治意识不强,党委会行政事务化,未能全面担当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来遵守,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在起草文稿、制定政策时,切实把好政治关,实行严格的前置和后置双重审查;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时,坚决不走样、不变通,始终坚持走在前、作表率;在公务活动、工作生活中,始终把自己的一言一行与省政府及办公厅、管理局的形象紧密联系起来,确保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上时时刻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强化监督的根本举措。健全完善科级干部廉政档案;落实处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申报工作;配合完成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统一管理等,进一步强化了对全局系统内部机构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的防控工作。三是研究部署党建工作,配齐党委、支部班子。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坚持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及时研究部署,不断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党总支、党支部换届改选,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组织基础。局党委书记与新任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谈话,明确抓好党建工作要求。所属部分单位结合实际,针对自身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分别细化制定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三)关于“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停留在会议文件强调和签订责任书上,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责任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做好廉洁从政表率,担当“第一责任”。局党委书记李红梅同志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以身作则、示范带动,认真履行“第一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头顶责任、肩扛责任、手抓责任、心记责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带头落实“两部法规”,以党章为镜,以准则和条例为准绳,以六大纪律为尺子,重视和掌握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定期给全局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制度,严格执行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末位表态制度;始终坚持“四个亲自”,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年初与全局17个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4名局党委委员签订了51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党委坚决支持局纪委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抓监督,进一步明确纪委工作任务分工,并积极向厅党组建议配齐配强纪检干部,保证把主要精力聚焦到执纪监督问责上来,全面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三是比照中央、省委巡视工作的做法,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局属各处室、单位领导班子及干部的日常监督检查。四是按照加强党委廉政主体责任的要求,严格落实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的机制。局党委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总结上一年度的廉政工作情况并部署下一年度的廉政工作,还针对机关事务改革发展稳定中涉及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同时,进一步明确局党委的廉政主体责任和局纪委的监督责任。

(四)关于“局纪委聚焦纪检职能,主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等经常性工作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局党委要求,局纪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有关反腐倡廉的要求,进一步找准职能定位,切实做到“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学习,提高能力水平;敢于监督,切实履职尽责;严以律己,打造过硬队伍”。二是始终坚持“打铁的人要做铁打的人”要求。不断加强局纪委自身建设。三是建立纪委公示栏,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信箱,构建便捷高效、反馈及时的信访举报平台。四是建立信访问题分类处置制度及信访举报线索台账,加强对举报信息的及时梳理、综合分析和研判,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实行办理过程动态管理,做到每个信访举报件办结后对账销号。

二、廉洁纪律方面

(一)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的有关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认真梳理,认真落实项目立项、设计、监理以及款项拨付、工程验收、竣工决算、质保金退还等基本建设各个环节的报批制度,严格按程序落实请示审批手续。二是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规定,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择施工、监理、造价、设计等专业单位,按职能要求参与项目建设。三是由分管局领导组织相关处室根据国家和云南新近出台的政策文件等规定,修订完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集体决策机制,完善细化并严格执行立项审批、公开招投标、竣工财务决算管理等规定,把工程建设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二)关于“规范物资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和云南新近出台的政策文件等规定,由分管局领导组织相关处室修订完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公设备(用品)管理规定》,完善决策审批机制,规范相关工作程序,实行物资采购分类管理,凡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做到应采尽采,凡应公开招标的项目,一律公开招标,切实规范采购行为,坚决防止违法违规采购。二是建立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采购预算、资产配置标准实施采购。三是机关食堂所用粮油、肉制品、蔬菜、禽蛋等食材的大宗采买与有关企业续签了供货合同,对于零星采购,食堂设立3人采购小组,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四是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签订严格按照两种审批制度并行的原则,先报请业主委员会审批,然后报请管理局进行行政审批。

(三)关于“规范公有空置房处置和办公用房管理”的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局领导组织相关处室,积极开展省政府办公厅空置公有住房清理,现已完成办公厅存量公有住房的清理、分类、建档工作。二是完善公有空置房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和云南新近出台的政策文件等规定,由分管局领导组织相关处室修订完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空置公有住房管理使用规定》。

三、组织纪律方面

(一)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做到“五个坚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协商;坚持党委在作出重大决策前,通过重点调研、征求处室、单位意见、听取专家意见和召开党委会等形式充分征求意见;坚持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前,班子成员之间加大沟通力度,充分酝酿;坚持每月召开1次班子例会,进一步加大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力度;坚持充分讨论、充分发表意见,“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工作,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落实班子成员“倒序表态”的要求。二是研究制定《云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 “三重一大”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原则,从制度上进一步健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管理、“三公”经费使用等方面的研究讨论、决策实施、跟踪监督机制。三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局党委书记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主线,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不断提高“三服务”水平为重点,以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参谋队伍为目标,结合新的形势任务,坚持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党委扩大会议分析研判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局党委班子成员及局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按照李纪恒书记提出的“当好五个表率”和陈豪省长提出的“五个始终走在前列”和“四个做到”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规和我省有关办法,进一步增强危机感、紧迫感、使命感和改革创新精神,促进作风转变,努力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真正把巡视反馈意见建议作为局党委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动力,切实发挥好管理、服务、保障的职能,推动“十三五”开局之年实现更好地发展。四是亲力亲为,狠抓落实。局党委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2016年初与全局17个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认真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党委主要领导上半年亲自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2次,单独与局纪委的同志多次专项研究有关工作。带头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坚决抵制一切消极腐败现象,并严格管理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五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局党委成员采用谈心交心、召开分管处室、单位有关领导干部会议、与分管处室、单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等方式,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分工任务,切实加强对分管单位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二)关于“党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各党支部(党总支)定期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定期组织党员活动。二是强化党建工作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制定2016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编制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要点,并把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基层党组织,党委平时加强分类指导,年末严格考核奖惩。坚持每年召开专题党建工作会议一次以上,各党支部(党总支)每季度召开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例会一次。三是严格落实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维护自身良好形象。各级党员自觉投身党员服务活动,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和特长,力所能及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时刻牢记党员身份,承诺就要践诺,以实际行动维护党员良好形象。

(三)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费收缴管理,督促党员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按月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由其所在党组织及时予以批评教育,限期改正。二是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组织传达《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缴纳工作的通知》文件,并把每月1号确定为“党费日”,如实填写《党费证》,“党费日”工作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纳入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采取通报、随机调研、定期上报等方式,对“党费日”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广大党员主动、定期、足额交纳党费。同时,建立完善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规定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党费管理台账,进一步规范了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通过开展“党费日活动”,不但增强了党员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对党费按时足额交纳重要意义的认识,还规范了党员行为。

四、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一)关于“加强后勤保障创新意识”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的目标要求,在深入调研、多方论证、科学决策的基础上,起草有关改革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有力有序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二是局领导班子“一班人”率先垂范,反复学习改革开放和深化“放管服”有关政策,学习省外先进的经验和做法。打破传统后勤观念的束缚,充分认识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后勤工作改革、发展、机遇、特色四种意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十三五”奋斗目标,制订后勤发展长远规划,以超前的思维和敢创敢干的精神大胆开拓机关后勤工作新局面。三是广泛开展创新创效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克服因循守旧、无所作为和“等、靠、要”的思想,弘扬“创新后勤工作,需要人人参与”的观念,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投身创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关于“加强干部责任和服务意识”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选好用好管好干部。主动增强看齐意识,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按照“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树立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和抓基层、强基础的鲜明导向,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全局系统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和程序,对干部要立体考察、透视甄别、切片化验、会诊辨析,做到从严选拔、从严考核、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倾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作风硬的干部队伍。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把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关键,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为根本依据,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有关纪律要求进行干部选拔任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坚决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巩固风清气正、团结干事的工作局面。三是认真落实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努力做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及时调整充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机关联系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联系贫困群众,机关党支部与贫困村党支部结对共建,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活动的实施方案》《“挂包帮”“转走访”回访方案》, 按照“三年攻坚、两年巩固提高”工作思路,建立了项目申报、工作通报、督查督办、信息沟通、联席会议五项机制,工作队积极做好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录入工作,继续跟进农村电网改造、将军桥建设、集体养牛养河鱼等项目的落实。四是针对建党、建国等爱国主义教育专题及年度评优等,建立兴利除弊、奖勤罚懒机制,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用心尽力、甘于奉献,把提高干部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到事关机关事务工作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技能,充分激发务实创新的“企业家精神”,不断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创新意识、职业素养、管理能力;大力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让追求卓越成为机关事务工作者自觉的工作习惯、精神态度和服务理念。五是组织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局党委召开4次专题会议,各总支、支部开展各类学习活动近50次。重点在以下4个方面抓好落实:突出学习党章党规的自觉性,增强标准意识;突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的自觉性,增强看齐意识;突出学习《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的自觉性,增强机关后勤服务意识;突出学习科技知识的自觉性,增强创新意识。此外,还组织党委委员和局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并组织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按照厅党组有关要求,认真填写党员(干部)学习记录本,开展手抄党章和学习记录等活动。

(三)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深入开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党的作风建设。二是做好有关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机关日常运行成本,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经费预算和支出管理,认真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同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支出继续保持下降势头。按照中央和我省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务接待制度,明确接待标准和程序,严格落实公函接待。三是高标准严要求地抓好各级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学风、思想、工作及生活作风建设。局党委委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每半年给分管联系的处室、单位讲1次党课,带头塑造培养勤勉、务实、清廉作风。四是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局党委委员每月不少于1次到分管联系的处室、单位调研1次工作,帮助分管联系的处室、单位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弊端和“病症”,认真听取有利于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议,着力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五是做好“三项联审”工作。严格落实因公出国(境)“三项联审”制度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实行量化管理、预报和信息公示,强化源头管控、统筹安排、规范经费管理,有效控制了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六是继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审批报备制度,有效防止了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问题。于此同时,坚持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在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的基础上,由局领导带队,组成检查组,对全局系统落实安保维稳、安全生产、安全保密措施,特别是执行规矩纪律方面的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注重抓苗头、抓隐患,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以从严从实的监督检查,促进全局系统锲而不舍坚决反对“四风”。七是通过严督细查、及时提醒等方式,引导教育,大力治理少数单位纪律松散、执行力不强、工作效率不高、一定程度脱离群众等现象,以优良作风推动全局构建更加良好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管理局反应。联系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纪委;联系电话:63635309;电子邮箱:ynzfglj@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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