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2月1日至3月2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巡视,并于4月2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局党组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转变职能不到位,简政放权有差距”的整改。一是研究印发了《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审查)事权,整合审批事项,精减审批环节,简化建设项目审批(审查)程序,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重解决权责不一致、监管不到位和行政审批项目多、程序烦、时间长等问题。二是优化行政许可流程,公开办事程序。重新梳理制定了我局行政许可流程图,推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对5个行政审批项目办件时间进行了调整压缩。三是进一步调整优化取消下放了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审批初审”、“安全生产检测机构甲级资质初审”。起草《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下放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权限的请示》上报省委编办,保留大型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其余全部调整下放,由州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审查发证。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部分下放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的通知》,下放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共4项。四是整合审批事项,精减审批环节。向省政府上报《关于采矿权新立变更涉及安全生产相关问题的情况报告》,省政府同意安全监管部门在相关工作中不再出具安全措施的备案证明或安全条件初步审查意见,简化各类备案程序,推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报名、考试、发证等环节同步进行。五是强化中介机构监管。梳理编制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中介机构目录,建立数据库,在我局网站首页新设“云南省安全评价信息网上公示系统”栏目。六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印发了《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局机关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在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七是完善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办法和机制。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扶持范围、支持重点和分配方式进行明确,规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分配的客观性、透明度和管理绩效。
2.关于“贯彻执行力不够强,落实上级整改要求不到位,有关领导因此被问责”的整改。一是认真总结反思了落实国务院督查组到云南检查时发现两家危化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中敏锐性不强、执行力不到位的问题,从思想上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提高履职执法的自觉性。二是坚决贯彻落实了省监察厅关于对我局由于督促整改不力的有关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的处理决定,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警示教育,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严、细、实”上下功夫。三是指定危险化学品监管处安排专人督办,督促昆明市、西山区及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和督促检查,坚持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省、市、区相关部门参加的推进会和现场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隐患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对两家企业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制度,严格跟踪督办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目前,按照方案3个球罐已经焊接完成,预计今年10月可完成全部整改。
(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的整改。一是加强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安全监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组织召开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印发了《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制定《中共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理清两个责任边界,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三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防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局领导和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准则》和《条例》知识测试。四是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各项制度,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个别报告事项与事实不符的,责成作出说明并进行了改正。五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实施意见》,把对领导干部跟踪问绩问廉问效、谈心谈话、诫勉、函询等制度落到实处,强化了干部日常管理。
2.关于“纪检监察力量弱化”的整改。一是党组进一步明确分工,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由纪检组长专门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聚焦主业。二是将监察室负责的群众来信来访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职能调整到办公室。三是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已从局内调动熟悉纪检工作的干部充实监察室工作,并强化纪检监察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每周开展一次集中学习业务的活动。
3.关于“执纪问责失之于软”的整改。一是在书面检查、全局职工大会上作深刻检讨的基础上,给予我局个别责任人加重问责处理,严肃追究了责任。二是严肃查办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交办的5起巡视期间群众举报,形成5方面问题初步核实的情况报告,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形成震慑。三是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实践“四种形态”,让“扯袖子、咬耳朵、红红脸、出出汗”成为执纪监管的常态工作,将“严”和“实”体现在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中。
4.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整改。一是梳理明确安全监管廉政风险点。从安全生产执法、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故查处和人、财、物管理等重点,全面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至6月下旬,已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116个,并形成《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廉政风险点目录》。二是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针对风险点及表现形式,建立具体、管用的监督防控措施,全局干部职工向纪检组监察室作出书面廉政承诺,签订了责任书。三是编制了我局权力流程图,建立风险点的公开透明控制流程。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事故调查和重大事项等公开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廉政风险点和风险防控措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日常监督制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打招呼。
(三)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坚持把机关党建工作与安全监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机关党委坚持每月向局党组汇报工作。局党组召开扩大会,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安排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5月下旬,局党组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结合巡视整改要求,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工作,以及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再次进行大会动员和要求。二是认真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层层签订机关党建目标责任书。严格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局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讲党课,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全面实行党支部书记向局机关党委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强化党建目标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党组织任期届满换届规定,增补了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加强了党务干部力量。三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了《中共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中心组2016年理论学习计划》和《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并推进落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了党员活动日、党费日等制度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推先评优活动,从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四是研究制定《中共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机关群团建设。
二、廉洁纪律方面
(一)关于“行政审批和执法中的权利寻租空间大”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梳理完善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政清单,编制了《行政执法主题职权职责清理清单》,细化完善“两个清单”涉及的行政审批流程图、行政处罚流程图、行政强制流程图、行政确认流程图,通过我局网站和公告等载体向社会公开,让行政权力和责任受社会监督。二是进一步强化“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功能。严格实行行政许可“统一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发证”的管理模式,做到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监管相分离,审批与检查职能不交叉。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制约自由裁量权,强化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起草了《云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规范》,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要求,修订后下发全省执行。于6月底邀请法律顾问为全局监管执法干部开展执法培训。四是全面推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在省局网站上新设了“双公示”数据库及相应栏目,每月按照“双公示”要求及时在局网站和公告上,向社会公开公示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将公示内容推送至“信用云南”网站,通过“双公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五是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组织起草了《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的通知》,及时处理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案件。
(二)关于“缺乏对中介机构的有效监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评价机构管理规范。修订《云南省安全生产评价机构管理办法》,制定《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中介机构监管的通知》,规范安全生产评价机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评价机构监管。二是建立安全生产评价机构黑名单制度。对巨星公司进行严厉惩处,纳入为期1年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进行管理。三是加强对安全生产评价机构评价报告真实性、符合性审查,对评价报告不实的问题依法调查,严肃处理。四是实行动态化管理,提升监管效能。将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录入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编制安全生产评价机构评价报告自查标准,实现对安全生产评价机构的自检自查和月度申报,实行报告编制过程控制及报告质量控制自检自查执行情况的全过程痕迹记录,完善安全生产评价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动态化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三)关于“机关与下属单位存在利益关联”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承担行政许可初审工作和经费、车辆使用”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和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暂停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注册初审和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暂停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审和继续教育工作。二是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的日常监管。完成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省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财务审计工作,开展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省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的财务检查,规范加强了财务管理,有效防范财务风险。三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局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严格坚持经费支出事前审批制度,严格费用报销管理,严禁“白条”报账,严控现金开支。认真落实公车改革要求,严格局机关定向化保障车辆和驾驶员统一调度管理,严格落实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
2.关于“省安全生产评价检测中心有关工作”的整改。一是规范管理省安全生产评价检测中心和安科公司。省安全生产评价检测中心和安科公司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梳理明确中心与公司业务管理边界。二是理顺中心和公司业务职能。中心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职能划分及中心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业务技术保障。公司严格按照经营范围和安全评价资质的业务范围,公平、公正、公开开展各项安全中介服务。
(四)关于“有的下属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委托昆明合勤会计师事务所对直属事业单位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6月初出具审计报告,宣传教育中心同时开展自查自纠,写出自查报告,全面进行整改。二是完善规范财务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财务档案管理,加强培训资料征订、入库、出库监控,建立定期不定期盘点长效机制和财务管控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存货管理。梳理完善存货管理制度,明确存货取得、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并统一印制和规范验收入库和领用单据,确保存货管理全过程得到有效的控制。四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进一步补充完善资产台账和实物验收、领用手续,加强实物资产管理,定期清查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于4月完成了规范的固定资产建档工作。五是解决长期债权债务问题。6月初,宣传教育中心对债权债务问题形成书面处理专题报告,按财务制度规定要求完成债权债务的会计处理工作。
三、组织纪律方面
(一)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再次重温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进一步深化对民主集中制重要性的认识,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意识得到了不断增强。二是认真落实《中共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及出差审批等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协商;党组在作出重大决策前,通过重点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专家和干部职工意见建议等形式充分征求意见;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前,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加大沟通力度,充分酝酿;坚持“三重一大”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健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管理、“三公”经费使用等方面的研究讨论、决策实施、跟踪监督机制;坚持充分讨论、充分发表意见,“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工作,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落实班子成员“倒序表态”的要求。三是建立健全班子成员之间的交心谈心制度,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之间定期不定期进行交心谈心,沟通思想,推进工作。四是加强督查督办。坚持和完善工作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大工作事项督查办理工作规则》,加强对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和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的督促办理。
(二)关于“干部素质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强化学习教育,以用促学,重点学习党章党纪,强化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学习,6月7日,在昆明举办了云南省第二届安全发展论坛,培养安全监管干部勤学习、勤思考的良好习惯。二是改革创新思维,推动市场化运作,强化政府购买专家服务,突破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不足、专业素质不高的监管瓶颈。三是建立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以企业推行“一企一标”为切入点,帮助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企业提升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四是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落实《2016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制定出台《云南省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全面提高安全监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的责任意识和安全监管专业技能。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一)关于“行政执法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制定《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管理文件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州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工作,并开展全省性安全生产“黑名单”梳理汇总工作,在省局网站开设了“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专栏,设置了“黑名单”、“曝光台”对安全生产违法失信行为的13户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黑名单”进行曝光。二是全面推进“双随机”检查工作。建立了动态随机检查名录库,完善了“双随机”检查基础工作,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对组织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进行了必要规范,建立了随机检查“每月一通报”制度,7月份对“自选动作”随机检查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三是组织一次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制定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的方案》, 7月份组织对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进行重点检查和专项督查,对省局机关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四是严格执行年度执法计划。全面完成2016年上半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建立了执法计划“每月一通报”制度,督导州市安监局严格执行年度执法计划,组织开展了执法检查工作。
(二)关于“班子个别成员工作”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重新研究调整了局领导分工,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专业特长、能力素质。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组(领导班子)成员重温《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党员若干规定》、《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若干规定》和《关于在全省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等,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看齐意识。三是按照省委要求,认真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局领导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和谐干事的机关环境。
(三)关于“存在谋事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协调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办理2辆应急指挥特种专业技术车辆落户手续;二是做好应急救援车功能的调试工作,整合加强现有应用资源,深化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应用,发挥“在线安监系统”效能。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谋划要实,理思路、定措施,力戒形式主义和跟风现象。
(四)关于“躲、推、拖现象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筑牢“不想躲、不想推、不想拖”的思想基础。二是落实《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严格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实行严格的激励约束机制。三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各项重点工作,加强安全监管,深化专项整治,转变工作作风,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四是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日常管理和监督,严厉查处工作“躲、推、拖”和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着力引导机关干部形成“严谨、务实、担当、协作”的安监作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反映。联系单位:云南省纪委驻省安监局纪检组。联系电话:0871-68025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