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科学院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16-08-26 15:20:14   来源:省委巡视办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2月2日至3月25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进行了巡视,并于2016年4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院党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关于“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未能充分显现”的整改情况

1.认真学习贯彻“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院党政班子及成员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学习党的十八大和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并召开院党委会专题研究、在院党委中心组学习时和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学习讨论交流,通过一系列措施,对“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内涵有了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对党委、行政各自的职责更加清晰。为了将学习认识形成制度成果,修订完善印发了《院党委工作规则》,正在加紧修订《行政工作规则》,力求进一步明晰党政班子的权责关系,推进规范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并对《云南省农业科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办法(试行)》进行修订,近期可以印发执行。通过健全完善制度,充分发挥院党委把方向、议大事、管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强化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

2.多措并举,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是院党委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协代表大会上的讲话,加强对国内外科技创新及农业方面的政策形势的学习研究,集中收集了国家、省近年来与科技创新相关的40余个文件、管理办法,在全院范围内,通过会议集中学习、文件资料传阅、院科技管理QQ群和微信群转发学习等多种方式全面展开学习。通过学习,全院干部职工对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强国战略布局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有了深刻认识。院党委成立了制定院“十三五”规划领导班子,党委书记亲自挂帅,并抽调了精兵强将成立了全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班子。为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在学习的基础上,院党政班子带领院机关各职能处室负责人集中安排时间对全院15个研究所逐个听取其“十三五”规划和2016年主要工作计划汇报,既帮助各研究所明确了学科方向和重点工作目标,同时也凝练了全院“十三五”的研究重点、突破方向及重点工作,在全院的工作会上已对目标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强化了科研项目管理工作。以配合云南省审计厅开展的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专项审计为契机,切实加强了对全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根据国家近期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间接经费及结余经费管理支出细则》。三是积极申请和争取省内相关战略政策研究工作,主持和参与了农业部专项“十三五西南区农业科技发展研究”、省科技计划“十三五云南农业科技发展需求研究”、“云南省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研究”等战略政策研究工作,提交研究报告和专项报告12份,提高了对农业科技创新发展趋势和政策的理解把握能力。以发展重点产业、服务“三农”为使命,强化各类规划和相关政策落地,研究成果转化措施,加大成果转化力度,强化对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科技支撑与服务。为完善和落实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先后出台了《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暂行办法》、《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成果转化对外合作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关联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4个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成为现实生产力。

3.深化人才强院战略。一是将研究和分析人才队伍建设内容纳入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人才工作纳入研究所任期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考核,进一步坚持和完善院人才领导小组专题研究人才工作制度。二是坚持和完善科技人才奖励制度。建立院党政领导联系高层次专家、老专家制度。加大人才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三是认真落实院党委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及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持续支持重点团队及领军人才培育,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实施青年人才育苗工程,加大年轻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重点遴选培养一批青年科技后备人才和国际型科技人才,持续选拔和培养一批青年科技后备人才。持续选派优秀人才赴境外开展中长期合作研究,培养国际型科技人才。将人才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院所预算。四是贯彻落实好国家和我省人才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提高人才工作效率,完善院专业技术人才考核评价办法。

(二)关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一是为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坚持党委书记亲自抓、及时抓,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在今年工作会上,院党委书记李勇对加强和改进全院党的建设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和要求,明确了今年乃至“十三五”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工作任务。今年4月院党委召开了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院党委书记李勇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和强化了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及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二是落实党委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直接领导责任,对院领导联系直属研究所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在原来明确的四项联系内容的基础上,加入督促指导联系研究所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相关内容,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直接领导责任和管党治党责任。三是为落实好层层传导压力,年初院党委书记与院党委委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不定期加强指导、进行督促检查。

2.认真履行纪委监督责任。一是今年上半年已两次向院党委专门汇报纪检工作,制定下发了年度纪检工作要点,并组织协调召开了全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二是院纪委按照“三转”的要求,迅速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真正聚焦主责主业,既主动履行监督责任,又不揽主责主业外的工作。在基层单位正在进行的党委换届中,配齐纪委班子。结合即将启动的院党委换届配齐院纪委领导班子。充实监察审计室工作人员,落实纪律检查工作专项经费,为加强和推进全院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保障。三是为了落实好“四种形态”,实现教育大多数、抓早抓小,对全院15个研究所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党组织负责人将进行诫勉谈话。四是围绕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经常性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打招呼,将问题消化在萌芽阶段;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规定》,认真抓好中期检查和专项纪律检查,重点督促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

(三)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1.以落实目标责任为重点,加强党建工作。一是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在实行党建目标责任制年度专项考核基础上,进一步将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2016年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细则。三是加大对各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情况的督查与问责。年终将对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情况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组织负责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领导带头落实党建责任。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确保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云南省农业科学院院领导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建立院党委委员联系研究所党组织制度和研究所党委(总支、支部)委员联系党支部、党小组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院党委委员、处所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院党委委员带头参加分管联系处室和研究所党组织的活动;机关各处室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本党支部(总支)的活动;各研究所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课题组(中心)、二级部门党组织活动。三是将处所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研究所党委(总支、支部)委员落实联系党支部、党小组制度情况纳入年底个人述职考核和党建目标责任考核。

3.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基层党组织进行摸底排查,对软弱涣散、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松散的基层党组织,严格要求,限期整改。印发了《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集中整治的通知》,各个基层党组织围绕基层党组织不按期换届选举、“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员交纳党费不规范、不坚持程序标准发展党员、党员档案管理不规范、党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等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和集中整治。二是对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集中整治情况开展基层调研,近期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与各党组织领导人一同,通过查看台账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现场实地调研等方式进行调研普查。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四是深入查找党员队伍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边查边改,建章立制,从严从实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下一步将针对各党组织集中排查出来的问题,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列出整改清单,抓好整改落实。

4.落实党建工作经费,强化党员意识。一是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和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于6月印发了2016年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细则,年底对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情况进行严格考核。二是加强经费保障,规范党组织活动。督促各研究所支持党建工作经费,确保党组织活动顺利开展。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在全院基层党组织中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在全院开展“结对共建、先锋同行、服务三农”活动、党员活动日、“双联系—共建双推进”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与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紧密结合,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强化党员意识,履行党员责任和义务,激励广大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关于“部分党员干部规矩意识淡薄,缺乏敬畏之心,执行政治纪律存在随意性”的整改情况

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意识。一是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二是各级纪委加强执纪问责,强化党的纪律执行情况日常监督,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严起来;三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对院属各单位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对规矩意识淡薄、不主动履行工作职责、遇事推诿扯皮的部门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四是结合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整治“回头看”工作,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整治规矩意识,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严起来。

二、廉洁纪律方面

(一)关于“少数领导干部为‘官’不正,为政不廉现象仍然存在”的整改情况

1.院党委高度重视反馈意见,多次研究解决有关违规奖励问题,并组织院纪检、财务、审计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针对“有的办公室超标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办公用房进行清查整改的通知》,对整改标准、整改办法、整改要求等作了明确。各处(室)和研究所均完成了办公用房的自查和清理整改工作,对超标办公室进行了整改。院级领导的办公用房整改后,隔离出来的部分改为小型会议室。

3.“有的继续乘坐超标公务车”问题的整改情况。院党政班子及领导干部对这件事情高度重视,将“超标车”调整为接待用车,同时在全院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好公务用车相关管理规定。

4.针对“所属研究所挪用课题经费买车,供院领导、课题负责人或课题主持人使用,公车私用现象突出”问题,院纪委下发《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关于在全院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清理的通知》,督促下属单位(部门)自查自纠、做出公开承诺,及时纠正处理存在的问题,并对公务车辆进一步规范管理,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发生。各单位和部门健全完善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修改完善《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公务车辆管理暂行办法》,切实抓好落实。

(二)关于“一些重点领域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隐患较大”的整改情况

1.对这类问题院党政高度重视,一是着手完善制度,将于近期修订出台《院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二是认真总结院部改造过程中决策不够规范、不够透明带来的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决策程序和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规范管理,真正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三是公开规范开展工作,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设备材料采购等关键环节的把关,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严防产生权力寻租、利益输送问题。

2.针对“院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在项目土地补偿款不到位的情况下,挤占挪用下属研究所科研经费投资建设昆明嵩明小街镇、玉溪九溪等试验基地”的问题。一是已对院属各所垫付嵩明科研基地的征地费、投入到江川九溪农业科技示范园的资金数额、来源、时间等情况分别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清理,已查清相关情况;二是院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负责追收实施院部改造中有关方面拖欠我院的被收储土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和还建补偿债权,目前相关工作正按计划推进,待有关资金追回后属于应上交财政的土地补偿金,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申请用该资金归还院欠下属所的嵩明科研基地征地费垫付资金;三是以后坚持每年对院属预算单位定期开展财务收支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严肃纠正,并及时研究完善制度。

3.针对“建盖科研办公楼严重超概算”问题。一是在前期已请中介机构对项目投资进行全面审计的基础上,已及时完善了后续工作并协调督促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院科研办公楼审计报告;二是根据审计结论院已认真分析超概原因(主要是政策性和所在地管理等非可控性原因);三是在清理备齐相关材料积极推进有关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着手起草请求省发改委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的请示,对属于政策性和非可控因素导致的超概问题将实事求是向主管部门做出说明,对属于主观管控不力导致的超概问题拟向主管部门做出深刻检查;四是总结教训,引以为戒,已建立新机制,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在建项目的管理,杜绝再发生类似问题。

4.针对“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督缺失,院属研究所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截留挪用科研项目等专项经费的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近期配合省审计厅就审计部门对全省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调查工作,也一并积极参与查清反映问题的情况,如有问题将严肃依规处理,目前此项工作还未结束;二是已制定方案将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对全院各预算单位实施财务收支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纠正处理违规违纪问题;三是进一步强化各预算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加强督促落实,强化制度防范工作。

5.针对“土地补偿、拆迁补偿、还建项目资金”等问题。一是根据合作中遇到的问题及相关规定退出有关公司;二是成立了院部改造债权问题协调处理工作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指导,努力在解决院部遗留问题上取得突破;三是下一步对收回资金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制度补办有关手续,规范处理好土地补偿金涉及的资金收支管理问题。

三、组织纪律方面

(一)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强化制度建立和执行。一是树立靠制度管事管人的思想,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二是进一步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运用“四种形态”,严格责任追究。院监察及督查部门围绕上级部门相关工作、全院年度与“十三五”工作任务、院巡视整改工作任务及相关专项工作与领导批示工作的落实,全面抓好督促检查落实,进一步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

2.团结协作,发挥班子整体合力。一是修改完善党委、行政工作规则,从制度层面加以明确和约束。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正确处理好党政关系,既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又切实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职权。二是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院党政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和研究所主要负责人之间定期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沟通思想、工作,形成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三是召开院党委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反馈的问题有了更清晰的认识,通过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认清问题的实质,提出整改的具体措施并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使班子成员受到了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达到了统一思想、共同提高、增进团结的目的, 切实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营造积极向上、民主团结、健康和谐的民主生活,不断增进班子的团结统一,增强班子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增强班子团结。

(二)关于“选人用人问题较多”的整改情况

1.一是院党委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了再学习和严执行,完善了党委会决策的票决制办法,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20字好干部标准。坚持七项原则,突出“三个导向”,落实好“严五关”,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坚持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谈心谈话制度,完成5位岗位调整离任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14名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公认度和满意率。对拟任人选,依据选拔任用条件,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二是严格执行《院党委工作规则》,讨论决定干部人事任免事项,坚持党委集体决策,并实行票决制和党委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三是严格执行《研究所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落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能在同一单位和部门担任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职务。

2.严格按程序选拔干部。一是院党委高度重视,在重新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础上,责成院组织人事处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选拔任用程序,严把选人用人标准关、动议提名关、考察考核和程序关,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和过程倒查制度;二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干部选拔报告审批和管理程序,做到程序合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以前存在的“超越干部管理权限选拔任用干部,以及相关岗位人员招聘工作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并于6月底前进行了整改;三是近期将举办组织人事工作培训班,促进全院干部管理工作规范化,加强全院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全院组织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3.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继续强化院内交流轮岗制度,不断完善干部交流任职的跟踪培养。尽可能加大机关处与处、处与研究所、研究所与研究所之间处科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在研究所党政班子换届、基层群团组织换届、机构调整过程中,适时进行交流轮岗,目前已有14名干部轮到新岗位工作。

4.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一是争取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相关培训机构的参训名额,提高“送出去”参训的数量和质量;二是建立干部经常性培训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采取专题培训的方式,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三是健全完善后备干部库和重点推荐对象库,按厅级、处级、科级等不同岗位类别建立干部重点推荐对象库,实行经常性动态管理,修改完善后备干部培养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关于“违背组织原则、无视组织纪律的行为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个人报告情况每年按不低于10%的数量进行随机抽查核实,修订完善了全院处级干部和机关科级干部的简历、奖惩和培训信息。对拟提拔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的人选,进行强制重点抽查核实,抽查核实结果及处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二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执行报告制度,按干部管理权限,按层级报告。三是强化对选人用人的全过程监督,继续执行好干部选拔的“一评议两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防止欺瞒组织、规避监督的情况发生。

四、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一)关于“工作作风不实,抓落实不力问题比较突出”的整改情况

1.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整治“回头看”为契机,持续抓好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跟踪检查,加大督查力度,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深入基层一线和下属单位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不够,听取干部职工意见不够,对干部职工的利益诉求回应处置不及时”的问题。一是起草了《云南省农业科学院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调研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广大干部职工关心的实际问题。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每名院领导联系1至2名离退休老干部或困难职工,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三是扎实开展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制定开展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实施方案,并切实抓好落实。四是每年派出不少于100名高级专家,指导建立100个百亩以上的农业科技示范点,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下派驻村扶贫工作队总队长1名、工作队长1名、队员8名,扎实做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3.针对“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挤占挪用巨额科研经费搞基本建设”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深化对全院科技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继续组织实施好“农科讲坛”活动,围绕全院科技事业发展拓展宣讲内容,努力提高领导班子的科学决策水平,更好地推动全院事业科学发展;二是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并坚持好有关决策制度和程序,尤其是深入贯彻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决策调研,更加全面地听取意见、建议,坚持好实事求是的作风,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相关决策程序,努力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关于“不敢担当、不负责任的行为还在一定范围存在”的整改情况

巩固“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教育成果,在干事创业上下功夫。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院党委工作规则和行政工作规则,认真执行院领导分工负责制,班子成员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协作配合,加强团结协作;二是进一步巩固提升“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果,结合全院集中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深入解决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农科院反映。联系单位:省农科院监察审计室,联系电话:0871-65111497,电子邮箱:yaasj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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