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巡察工作在8县(市)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2016-08-19 07:59:28   来源:文山州纪委

8月15日,文山州召开了县(市)巡察工作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对全州各县(市)2016年的巡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对各县(市)开展巡察工作的巡察组长、副组长进行业务培训。

会议指出,开展县(市)巡察工作是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管党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压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是强化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创新之举,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途径。巡察工作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联系“四个全面”,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紧抓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会议强调,州巡视联络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州县(市)巡察工作的指导,统筹谋划巡察监督。各县(市)纪委书记要把开展巡察工作责任扛在肩上,积极与县(市)委主要领导报告,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巡察组,认真谋划好本县(市)的首轮巡察工作。各县(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协调纪委、组织部、检察院、信访局、编办、审计局、统计局等部门,提供被巡察单位及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方面的情况,为巡察组综合分析研判提供参考,确保巡察监督精准到位、有的放矢,更好地发挥巡察监督作用。各巡察组成员要认真按照州纪委、县(市)委的统一部署,强化责任担当,把开展县(市)巡察作为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有效抓手,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主动性,推动基层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会议明确,巡察的重点是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突出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重点关注群众反映集中、现在重要岗位、不收敛不收手的领导干部;重点了解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影响基层改革发展稳定、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重点发现欺压群众、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贪污贿赂、权钱交易、利益输送、腐化堕落、虚报冒领惠民资金和救灾救济款物等违纪违法问题。

会议要求,州巡视联络办和各县(市)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整改情况要在党内严肃通报,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强化被巡察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整改意见书由党委(党组)书记签收,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抓好整改。对接受巡察不配合、开展工作不积极、巡察监督不严格、巡察整改不到位的,对巡察监督中跑风漏气、失密泄密、隐匿和瞒报线索的,都要严格追究责任,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各县(市)第一轮巡察启动时间统一为8月18日,第一轮巡察时间为8月18日至9月29日,第二轮巡察时间为9月19日至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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