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率先推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巡察制度

发布时间:2016-08-05 07:35:03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在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中,西双版纳州认真落实从严从实管理干部的要求,在全省率先推行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巡察制度,为州委调整领导班子和配备干部提供重要参考。2014年以来,共开展巡察4轮,覆盖3个园区和10个州直部门领导班子、76名处级干部,进行领导班子配备情况综合分析研判4次。

规范巡察程序。成立巡察组,组长由州委组织部班子成员或有关部门政治强、作风正、熟悉组织人事工作的处级领导担任,成员从州纪委、州委组织部等有关单位抽调。采取巡察动员、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看资料、综合分析、意见反馈等办法进行巡察。

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查找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基本出发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巡察方案,重点查找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等,为全面从严治党,选好用好管好干部提供有力支撑。

科学分析研判。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通过数据对比、纵横比较、事例印证等方法,既注重分析研究班子运行状况,准确评价班子运行质量和干部主观努力程度、工作能力,又注重分析研究领导干部配备情况,看是否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根据综合分析研判结果,形成对每一个班子和每一名领导干部的反馈意见。

加强结果运用。对在巡察中发现工作不实、状态不佳、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干部,及时谈心谈话、督促整改。通过几轮的巡察,为全州治理“为官不为”,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摸清了底数,打牢了基础。针对发现的问题,在两批人事调整工作中,对1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或调离岗位、或调整免职、或改任非领导职务等。

完善巡察制度。始终坚持“三个不固定”,即不固定巡察对象、巡察方法、巡察时间,切实增强巡察工作的实效性。建立巡察工作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等相结合的制度,进一步健全巡察配套制度。建立制度执行效果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巡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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