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7月9日-18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祥云进行了巡视,并于8月31日向祥云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祥云县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切实抓好落实。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一)关于“县委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责任意识不强,层层传导压力减弱,存在‘上紧下松’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2015年至今,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2次, 召开9次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2次县委常委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6次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集中学习内容。县委书记、县长分别召开党政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会议,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绷紧了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
(二)关于“抓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对分管部门教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认真组织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015年9月,县委书记与县纪委书记同其他县处级领导干部谈话,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根据分工与分管联系乡镇、部门的科级领导干部510人进行了谈话。在举办的全县跨越发展专题培训班上,设置并专题讲授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切实加强了对全县干部的廉政教育。
(三)关于“部分县级单位和乡镇抓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特别是对乡镇站所干部、村组干部的教育管理较为薄弱”的整改情况。推行管党治党“责任清单”制度,制定《祥云县开展农村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农村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在全县范围内对2015年以来查处的17起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
(四)关于“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有的党员干部党纪法规意识淡薄”的整改情况。积极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109名,整改提高107个软弱涣散党组织。依托村级活动场所设立“法纪讲堂”,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师资团队,开展了《村级党务知识》《农村三资管理》等专题讲授,2015年至今共开展宣讲28场次,教育培训党员干部2000余人次。
(五)关于“多部门协调配合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合力反腐工作格局没有完全形成”的整改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制定印发了《中共祥云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2015年以来,召开了2次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通过多部门的共同努力,追回在逃6年的经济犯罪嫌疑人1名。
(六)关于“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乡镇纪委‘三转’不到位,还存在监督管理缺位问题,部分乡镇纪委、派出纪工委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整改情况。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完成县纪委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仅保留10个。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对部分乡镇党委、政府、纪委负责人进行约谈,县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县纪委常委挂钩联系乡镇和派出纪工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制定了《祥云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2015年至今各乡镇纪委独立办理案件达33件。
(七)关于“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尤其对严肃财经纪律和村组干部的法律宣传、警示教育不够”的整改情况。创新廉政宣传教育方式,组织开展了党章党规党纪讲解大赛,组织庆祝建党95周年暨“正气祥云”廉政书画摄影展,举办庆祝建党95周年暨喜迎白州60华诞廉政文艺汇演。县委常委带头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宣讲《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组织了4批次干部到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开展了3场次典型案例的庭审旁听,3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警示教育。建立了祥云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及时发布各类信息,2015年至今共发送廉政提醒短信10次8696条,发布微信122期,发布微博360条。
(八)关于“对重要环节、重要岗位、重要人员的风险防控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县纪委将县级部门存在的270个廉政风险问题汇总成问题清单提交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为强化日常监管和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的重要依据。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从严加强资金管理,重要部门主要领导手机与银行信息提醒捆绑,资金发生变动及时提醒、有效防范。
(九)关于“对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不够”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运用“四种形态”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提醒告诫频次和数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突出党员干部任前廉政审查、廉政谈话、廉政考试,2015年以来,对廉政考试不合格的1名领导干部取消了任用资格。
(十)关于“执行‘一案双查’还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严查违纪违规和腐败问题,对3起违纪问题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对当事人所在单位的相关领导进行了问责。对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责任制考评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6个单位、5名县管乡科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共立党政纪案件72件87人,给予党纪处分78人、政纪处分19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乡科级干部12人,一般干部12人,其他人员63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15.3万元。
(十一)关于“住建、商务、农业、林业等部门问题突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整改情况。对发案单位发出详细的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要求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限时彻底整改,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整改不到位决不放过。严格按招投标相关规定执行,全面实施公共资源进场交易,2015年至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交易项目200个,交易金额达5.03亿元。加大审计力度,大力开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2015年开展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等的审计,有效遏制了重点领域腐败案件的发生。
(十二)关于“一些‘边缘部门’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整改情况。从严从重惩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部门和个人,在抓好对有职有权、有资金、有项目的重点部门监管的同时,积极抓好不管资金、不管项目的党群部门和边缘部门的监督管理,实现监管“全覆盖”“无死角”。
(十三)关于“少数二级预算单位‘小金库’问题屡禁不止”的整改情况。启动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2015年至今累计监控预算单位支付业务6127笔,及时规范、纠正、拒付违规支付行为1282笔。对全县10个乡镇和38个县级部门进行了预算单位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专项检查,查出应缴未缴结余资金653万元并全部收回县级财政。开展了全县涉农专项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受到中央和省州专项督查组的好评。
(十四)关于“乡镇站所、农村基层‘小官贪腐’问题突出,农村宅基地审批、低保审批、山林地流转、集体资产处置、支农惠农资金使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村组出现‘能人腐败’‘家族式腐败’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对乡镇站所、涉农部门的监管,2015年至今共清退农村低保对象1651人、城市低保对象147人。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执纪监督职能作用,强化纪律审查,2015年10个乡镇全部有自办案件,有效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一)关于“精简会议、文件力度不够,少数县级单位和乡镇还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会议审批和发文报批,会议坚持“六不开”,文件坚持“六不发”,2015年以来,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下发的文件数量得到有效控制。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的跟踪问效,2015年以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共牵头开展专项督查137次,确保了工作的落实。
(二)关于“部分干部担当精神不足,有‘干的越多风险越大’的消极思想,出工不出力,在岗不尽责;有的乡镇干部、村组干部‘油滑推’问题突出,回避工作矛盾,甚至将矛盾‘上交’,不敢担当,不愿担责”的整改情况。严肃查处干部“走读”行为,深入开展“六个严禁”和“为官不为”专项整治。2015年以来,监督检查91次,发现问题2个,整改问题2个,处理13人。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开展了“跨越发展专题培训”等系列活动,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树牢履职尽责的意识。
(三)关于“少数县级单位内部管理混乱,工作纪律松弛,服务态度粗暴,工作推诿扯皮。有的干部‘慵懒散慢玩浮’,以‘依法依规,按章办事’为由不作为慢作为。个别干部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建立落实八项规定情况月报及举报受理、查办、信息反馈、通报等制度。2015年至今开展明察暗访110余次,问责42人,政纪处分2人;分3次转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15起。
(四)关于“有的领导干部调研不深入,下基层‘走马观花’,解决实际问题力度不够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县级领导以身作则,突出问题导向,结合跨越发展、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随机调研和蹲点调研,协调解决基层、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项目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关于“极少数领导干部变相以同学、朋友身份到非营利性私人住所聚会,群众议论较多;有的公务接待存在层层陪同的问题;极个别领导干部公车私用问题仍有反映”的整改情况。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大对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和其他隐蔽场所的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各项规定,严格落实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2015年至今共查处公车私用问题2起,问责3人。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一)关于“少数班子成员对执行民主集中制认识不足,作用发挥不够,有的决策会前沟通交流不够,会上提出意见建议少,讨论不充分,会后又有‘不同声音’”的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县委工作规则》《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制度》,“三重一大”等事项一律提交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讨论,注重发挥班子整体功能,努力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允许个人保留不同意见,但集体作出的决策必须坚决执行。
(二)关于“少数决策结合实际不够紧密,对关系群众利益方面考虑不足,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不够”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规则开展工作,重要决策事先充分咨询、论证、评审、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开展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待讨论时机成熟再提交相关会议研究讨论决定。
(三)关于“全面准确了解考察干部还有差距,出现个别干部‘带病提拔’情况”的整改情况。严格遵循任免程序,干部任职前广泛征求纪检、公安等部门意见,并通过祥云电视台、《祥云时讯》等进行任前公示。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坚持实名制推荐领导干部,2015年至今,共有52名领导干部推荐提名人选109人。在换届工作中,1215名干部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坚决查处拉帮结派、拉票贿选等行为,维护了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四)关于“干部选拔任用视野不宽,党政机关主要部门干部任用较多,对其它部门干部、基层一线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关心培养不够,选拔任用较少”的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乡镇工作岗位补贴等制度机制,明确乡镇公务员服务期限,县级部门选调乡镇公务员原则上必须进行公开遴选。2015年,从基层选拔干部21名,交流到乡镇任职10名,交流到县级部门任职10名,县级部门下派任职11名。在乡镇党委换届中,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和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10名,把长期在乡镇工作的18名干部交流回县城任职。
(五)关于“干部科学合理配备上还有差距,部分乡镇干部还缺乏锻炼,工作经验不足,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偏弱,工作难开展”的整改情况。研究制定了《祥云县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工作办法(试行)》,为干部调配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选派了10名缺乏基层任职经历的县级部门科级干部挂任乡镇党政副职,选送了103名县乡村干部参加省州各类调训,与浙江大学、云南大学签订了为期3年的干部教育培训合作协议,选派了71名正科级以上干部到浙江大学培训学习,选派了2名干部到云天化集团挂职锻炼。
(六)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措施不够完善,一定程度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重选拔任用、轻跟踪管理的现象。干部轮岗交流机制不健全,有的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整改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和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还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坚持领导干部任前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注重部门之间干部交流,专业性较强部门副职与乡镇专业对口副职进行轮换,对在县级机关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实行轮岗交流。认真开展“三超两乱”和领导干部违规兼职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消化超配干部8名,一次性清理在社会团体兼职的退(离)休干部5人次,规范审批备案6人次。
四、其他方面
(一)关于“‘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少数干部对‘六个严禁’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警惕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不强。领导干部收受‘红包’问题仍有反映”的整改情况。扎实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礼金14万余元。严肃处置顶风违纪行为,对违反“六个严禁”和大理州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六条禁令”行为的,一律先免职,再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015年以来,全县973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出不收送“红包”承诺。
(二)关于“近几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较快,所产生的矛盾和问题较多,群众信访诉求多,化解矛盾纠纷任重道远”的整改情况。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严格执行县级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和信访包案制度,2015年以来,县级领导公开接访61批747人次,其中视频接访9次、定点接访12次,推动问题化解60余个;全县共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2319件,办结2236件,办结率为96.4%。
(三)关于“对省委巡视组在巡视祥云期间移交的问题线索和各类信访举报及反映的处理”的整改情况。由县纪委监察局受理的32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其中3件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已于2015年9月16日上报省委巡视办信息督查处,一般信访问题29件,其中转立案8件,党纪处分14人,问责2人。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办理的涉法涉诉信访件15件已全部办结。移交县委县政府信访局的43件信访材料(信访事项),其中1件不属于信访事项受理范围,已对上访人送达不予受理告知书,其余42件已全部办理完毕。
整改情况还将在云南网和云南省监察厅网站全文通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中共祥云县委反映。联系单位:中共祥云县委督查室;联系电话:0872-3133057;电子邮箱:xydcxx@163.com。(中共祥云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