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文山州纪委3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广南县、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山州财政局开展今年的第一轮巡察监督工作。
3个巡察组分别在所进驻的党委(党组)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对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
第一巡察组在广南县动员会上要求,广南县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及时通过党内文件公布巡察工作的任务、畅通与巡察组的联系方式,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同时,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不得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拒绝或者不按要求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不得以任何方式掩盖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问题,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对向巡察组反映问题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要切实强化整改主体责任,把整改工作贯穿巡察全过程,对巡察前自身查找出的问题,要闻风而动、即知即改;对巡察中发现并指出的问题,要扭住不放、立行立改;对巡察后反馈的问题,要统筹研究、全面整改。县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州巡视联络办将适时组织开展跟踪督查。
州发改委负责人在动员会上表示,一定主动接受监督,不怕丢面子、不堵塞言路、不弄虚作假、不造谣中伤、不诬告陷害,坚决抓好整改,全力配合巡察组的工作。对于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州发改委将深刻剖析原因,限时抓好整改,做到有错必纠、有漏必补,确保巡察反馈的意见和交办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州财政局负责人在动员会上表示,将积极主动接受巡察组监督,全力配合巡察工作,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并根据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深化作风建设。
据悉,此轮巡察工作时间为7月20日至8月30日,共30个工作日。主要通过谈话、走访以及受理反映被巡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听取相关工作汇报等方式。重点对广南县、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及其班子成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纠正“四风”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后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