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启动新一轮巡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6-07-19 08:13:31   来源:文山州纪委

近日,文山州出台方案,正式启动2016年巡察工作,加强对县(市)和州属重点部门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的监督,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规定,推动全州党的先进性和廉洁性建设,持续发力,形成 震慑,打通巡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方案明确了巡察的对象、内容、时间、方式及步骤。巡察内容主要聚焦于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落实州委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部署情况以及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后的整改落实等情况。巡察将分二轮进行,从7月20日至10月下旬持续开展。巡察组工作人员统一进驻被巡察县或州属部门开展工作。

巡察主要采取与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沟通情况、召开动员会、进行民主测评表和问卷调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明察暗访、列席会议、接访、重要情况报告、边巡边改、报告巡察情况和反馈巡察意见等12种方式进行。

在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工作当日须在州级新闻媒体发布巡察公告。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按有关规定下达整改通知,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程序和要求交由相关部门和机关办理。巡察反馈、整改等情况,将通过媒体和党内通报等形式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据悉,自2014年始,文山州抓住“一把手”关键少数开展巡察监督工作,之前,全州已组织开展了两轮巡察,发现问题54个,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意见44条。部分县(市)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开展巡察,督促整改问题478个。整改完成省委巡视组向8县(市)党委反馈提出的整改意见190件;办结移交信访问题521件;办结向8县(市)纪委移交问题线索240件;办结向8县(市)委组织部移交有关问题3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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