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两次对首轮巡察组组长谈话

发布时间:2016-07-05 16:32:30   来源:楚雄州纪委

6月27日,楚雄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先后2次召开集体谈话会,对6个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进行了集体谈话。

会议指出,巡察是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的重要途径,也是州县市党委(党组)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6个巡察组要通过广泛开展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尤其是要用谈话这一方法开展好巡察工作。谈话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了解被谈话对象的工作的经历、分工等,营造亲松、和谐的谈话氛围。在谈话中,要注意把握谈话的方法和技巧,要针对不同对象拟定不同的谈话提纲,体现出政治思想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

会议强调,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发现问题,巡察组进驻前,要紧密结合被巡察单位的行业特点、社会反映热点和单位职能、廉政风险点等情况,认真分析研判,筛选出“六大纪律”、“四个着力”、“三大问题”、“三个重点”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从而使工作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巡察组进驻后,要处理好与被巡察单位的关系,集中精力发现问题、找准问题。各巡察组组长还要把握好巡察工作的原则、进度和节奏,推动首轮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巡察组的每一位巡察干部都要严守巡察纪律、保密纪律,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应该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就是渎职,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发挥好“利剑”和“尖兵”的作用。各巡察组组长要率先垂范,亲自带队谈话,一旦发现有违反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的,将严肃查处,从严问责。(徐燕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