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双版纳州从严从实管理干部,大力开展思想政治建设巡察工作,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发挥预防纠偏的积极作用。
规范工作事项。制定出台意见,对巡察的内容、方式、程序以及成果运用和处理进行规范。巡察工作主要包括巡察动员、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看资料、意见反馈等环节,巡察组成员由州纪委各派出纪工委会同组织部有关人员组成,每个巡察组一般由3-5人组成,组长一般由州委组织部班子成员或政治强、作风正,熟悉组织人事工作的处级领导担任。明确巡察内容,重点分析领导班子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到不到位、团结协作好不好、民主氛围浓不浓、规章制度全不全、工作业绩好不好等;重点掌握处级领导干部领导能力强不强、沟通协调好不好、执行规定严不严、工作作风实不实、能不能胜任本职等;重点了解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有没有分工,是否负责具体工作任务,能否落实上下班、请销假制度等。通过常规巡察,进一步强化对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规范巡察重点内容。巡察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巡察前依据上年度的考核和平时掌握情况分析研判,征求纪委、审计、信访等部门单位的意见,有针对性地制定巡察方案,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重点查找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伙等问题;查找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买官卖官等问题;查找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等。在开展常规巡察的同时,适时开展专项巡察,紧盯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紧盯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扩大巡察面或“下沉一级”查找问题线索,为全面从严治党,选好用好管好干部提供有力支撑。
规范干部“能上能下”。巡察工作灵活结合专题教育、年度考核、一报告两评议、离任审计等工作进行。结合巡察工作的开展,制定出台《关于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实施方案》对“为官不为”10种情形开展专项治理。在巡察中注重了解在职领导干部是否存在“为官不为”的情况,重点查找人岗不适和干部“庸、懒、散、软”等问题。通过几轮的巡察,为全州治理“为官不为”,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摸清了底数,打牢了基础。针对发现的问题,对1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
规范工作成效运用。成果运用的方式主要按问题严重程度进行处置,问题较轻和影响较小的,对主要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和限期整改。同时成果运用做到“两个结合”,一方面与干部任用相结合。对巡察中发现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好干部,作为重点考虑对象;对推诿塞责、脱离群众、本领不强、业绩平平,不称职的,进行调整;对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资源严重浪费、生态严重破坏、违反科学发展的,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另一方面与年度评优评先相结合。对成效明显、成绩突出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列为年度评优评先对象;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