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结合实际,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动态巡访工作机制,通过巡访、巡察、巡导、巡讲,面向基层,紧盯问题,着眼预防。在州纪委监察局派出(驻)机构配合下,首轮今年第一季度巡访(察)完成对2015年度下半年“怒江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约谈”的53个单位的巡访(察),开展问卷调研21人次、党纪党规巡讲5场次,与57名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94名科室负责人、128名一般职工进行集体(个别)座谈,延伸巡访部门科室20个、7家个私生产经营企业、4个村委会,查看各种记录材料124卷,查看事务公开栏(版)136块(面)、公务用车管理检查24辆;对州委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3个考核组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巡查。巡访(察)中现场提醒立行立改意见建议90余条;案头梳理汇总分析、归纳问题21条。
为确保巡访(察)工作不走过场,多层面、多渠道了解基层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贯彻执行纪律规矩规定的情况,制定开展巡访(察)工作方案,细化明确组织领导、巡访(察)对象、巡访(察)形式、巡访(察)内容、巡访(察)方法、问题处理、跟踪整改等方面的内容和对照“八项规定”、“六大纪律”罗列的量化指标,聚焦“三类人”,带着问题,有重点地深入到群众反映强烈、矛盾比较突出、问题相对集中的地方和单位进行巡访(察)。在巡访(察)过程中,综合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账册、座谈等多种的形式,根据被巡访(察)单位的特点随机进驻巡访与专题巡访相结合进行巡访(察),做到有的放矢。紧盯元旦、春节和州“两会”召开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不预先通知、不指定地点、直奔现场等方式,对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部分乡镇党委、政府,根据巡访(察)需要还延伸到村委会一级、酒店、生产生活用品制售企业、学校、美容健身会(馆)、政务服务窗口等重点场所进行暗访。
开展巡访(察)工作,是参照中央和省委巡视机制,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创新举措。巡访(察)工作改变了以往坐等被动接访的方式,积极主动下访。通过“巡”,给各级各部门和各级干部敲响廉洁从政警钟,有利于防患未然,通过“访”,以直接面对责任主体和广大群众的形式,及时掌握来自“一线”和群众中的问题线索,有利于直接和及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问题,快速调查处理。通过巡访(察)监督,切实提高干部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杨耀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