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16-04-15 15:32:00   来源:云南省纪委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9月10日至10月2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专项巡视,并于2015年11月26日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失之于软,压力传导逐级衰减”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委主动作为不够”的整改情况。

集团党委主动作为,切实增强担当精神,把党建工作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的领导和指导。在干部大会、常委会、中心组学习、“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专题研讨上反复组织学习中央、省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有关文件精神,重申集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和《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的内容、方法和要求。集团于2016年1月11日召开党委工作会议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党委书记、董事长作了题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坚持党的领导 加强党的建设 为集团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的党委工作报告,把履行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对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检查考核,对落实责任不力的,务必严肃追究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2.关于“履行‘一岗双责’要求不严”的整改情况。

强化“一岗双责”,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2016年1月18日,集团领导班子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巡视反馈意见,认真对照检查个人履行“一岗双责”存在的不足,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了“抓不好经济会误大事、抓不好党建会出大事”的危机意识,牢固树立起“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切实增强了“一岗双责”思想和行动自觉。2016年1月11日,集团党委分三个层面逐级签订了责任书,即集团党委与下级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单位和部门签订责任书。责任书细化了各层级的目标任务,强化了考核标准和要求,做到责任制完全覆盖、不留死角。同时,集团党委制定下发2015年度综合考核通知,将督导各基层党组织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与年终考核检查紧密结合,要求各级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述职、述责、述廉,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生产经营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关于“队伍管理不严,对苗头性问题提醒不够”的整改情况。

集团党委坚持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规范干部提拔任用程序,严格管理和监督,加强考核、问责和组织处理,进一步加强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培养高素质干部队伍。规范干部任用程序,修订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加强全面考察,严格落实“凡提必核、凡提必查、凡提必听”工作机制;从严管理干部,制定下发集团党委《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若干规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修订完善集团《中层管理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集中管理办法》,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履职尽责、问责处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强化考核,制定下发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综合考评管理办法》,加强对干部的日常考核和考核结果的应用,对考核末位的进行诫勉谈话、岗位调整、降职等处理;加强教育,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要求,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坚决克服干部管理“重使用、轻管理”的问题;严肃纪律,制定下发集团《严禁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大对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治理力度,使各级管理人员懂规矩、守纪律;加强培养力度,制定下发集团《管理序列后备人才管理办法》和《管理人员对外交流挂职锻炼管理办法》,强化梯队建设,培养高素质后备管理人才队伍。

4.关于“廉政机制不够健全,激励约束与责任追究乏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洁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制定了集团《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办法》,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为依托,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特别是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重新认真梳理关键业务流程,将管理事项流程化,对重点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关键作业流程梳理出具体廉洁风险点,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加强风险监控和预警处置,通过PDCA循环不断加强和改进管理,形成覆盖集团各单位、各部门、各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和廉洁风险防控机制,解决好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监督执纪乏力、压力传导逐级衰减的问题。

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追究。修订完善了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考核评分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责任追究办法》,全面实施量化考核,建立完善二级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向集团党委、纪委述责述廉制度,严格对各单位责任制考核的奖惩,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班子和成员,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并在集团组织绩效、控股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量化扣分,通过强有力的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三是针对存在重奖轻罚现象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集团《奖惩管理办法》。坚持把职工的责、权、利挂钩,充分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奖罚分明,明确了年度表彰先进的比例、标准,严格审核程序,确保选树的先进立得住、推得开、群众公认、标杆作用明显,惩戒的方式合法合规、形成震慑,进一步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与责任追究机制。

5.关于“纪检部门‘三转’不到位,纪委书记兼职多且多数负责(分管)经营工作”的整改情况。

集团党委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按照深化“三转”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职责定位,完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制定下发集团《二级单位专职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规范各二级单位纪委书记的提名考察工作;制定下发集团《二级单位设置专职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员方案》,明确规定集团设党委的14个二级单位设专职纪委书记,在28个二级单位均设纪检监察员岗位;分步实施,抓紧配齐配强二级单位专职纪委书记。目前昆明机场已配专职纪委书记,同时积极向上级组织部门请示,推进集团纪委领导人员专职专岗。

(二)关于“执纪问责不严,对违纪问题处理偏轻,没有形成有效震慑”的整改情况

1.关于“对有的案件线索调查了解不够深入”的整改情况。

集团纪委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执纪问责,零容忍查处各类问题。紧扣“六大纪律”、“三类重点人”、“三个时间节点”和“四种形态”,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及纪律审查力度。对2015年10月以来收到的14件问题线索,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处置,其中初核8件、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并将处理结果在全集团进行了公开通报。

2.关于“对一些违纪人员的处理偏轻”的整改情况。

集团纪委对巡视组提出的部分违规违纪人员处理偏轻的问题进行了复核复查,纠正了对2起集团控股企业违规决策处理偏轻偏软的问题,按程序对2名控股企业负责人分别作出行政免职和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的处分决定。

3.关于“对部分受处分干部的安排使用不够恰当,存在‘带病上岗’的现象”的整改情况。

在巡视组指出存在干部“带病上岗”的问题后,集团党委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专题研究,对1名干部在受行政警告处分期间安排到另一重要岗位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调整。同时,严格组织程序,对拟提拔人员认真核查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在考察阶段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对人选廉洁从业的情况,防止“带病提拔”。

4.关于“信访件的办理存在应付了事、随意转办的现象”的整改情况。

集团纪委认真反思,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健全完善了集团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制度,强化对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定期分析研判问题线索的处置情况。对2015年收到的25件问题线索的处置、转办督办、台帐卷宗管理情况进行了重新梳理,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处置标准进行分类处置,做到线索台帐分类规范、动态管理、重点清晰、处置意见明确,坚决防止办理问题线索应付了事、随意转办的情况。

二、廉洁纪律方面

(一)关于“监管缺失,资金管理、招投标、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存在腐败风险”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个别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不够强,存在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的行为”的整改情况。

强化对各级管理人员和资金管理、招投标、工程建设项目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制定了集团《关于在监察工作中开展倒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按照“三转”要求改变监督方式,有计划地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评审验收、固定资产处置报废等事项开展集中倒查和抽查工作,重点核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职能部门移交以及接到投诉质疑和群众有反映的项目。制定了《关于强化各类经济活动中廉洁自律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工作人员从2016年1月1日起在项目招投标、项目考察、项目评审及项目验收等各类经济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领取包括评审费、论证费、鉴定费、验收费、咨询费、劳务费等报酬费用,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约束和规范集团各级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

2.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违反财经制度的行为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认真开展专项治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制定了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治理方案,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要求集团各单位自查整改工作结束后,要如实上报自查整改情况,形成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并作出书面承诺。制定下发了《关于严肃财经纪律  严禁设立“小金库、账外账、账外资产”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严禁以各种名目和理由,设立各种形式的“小金库、账外账、账外资产”。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集团《预算管理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货币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审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健全“小金库、账外账、账外资产”的日常举报制度,结合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防治“小金库、账外账、账外资产”的长效机制。对于涉嫌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对单位负责人及责任人按照党纪政纪从严处理,涉嫌违法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修订完善了集团《发票和收据使用管理办法》,认真开展2013年至2015年虚假发票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对发票和票据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开发票和收据行为。不得买卖、转借发票或开具空白票据;不得介绍他人买卖发票或者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相关业务部门及业务经办人对发票和收票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继续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强调刚性预算,严禁预算外支出。继续推行资金集中管控,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收入要全额归集到集团指定专户,支出事项按预算向集团申请拨付。严格执行资金审批制度,所有支出事项按照审批权限进行。

3.关于“招投标机制不健全,规定实施不够严格,存在应招未招的情况”的整改情况。

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行业、地方关于招投标工作的新规定,修订了《招投标管理办法》,将所有使用自有资金的项目全部纳入招投标管理范围,针对各类社会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商业服务等4类非工程建设项目的采购流程进行梳理,明确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非招标等采购方式使用范围和条件。针对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的招标方案审批核准、信息发布、招标文件制作、专家抽取、评标定标、合同履行等6个环节,明确了62项工作标准,优化10项招标流程、新增14项管理手段。加强招投标管理工作顶层设计,下发了《招投标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强化集团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对招投标工作的领导,厘清招投标工作管理链条,明确职责分工,对招投标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管控。建立完善集中招标管理制约制衡机制,健全监控机制和处罚措施。积极推进项目招投标工作进入行业、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针对巡视反馈中提出存在应招未招的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函询和诫勉谈话。在今后的招投标工作中,集团将严格遵照《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招投标工作,全面推进依法公开招投标,切实做到应招标必招标,应公开必公开。

4.关于“有的工程项目监管不严,出现违规转包的行为”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监管,防止出现违规转包行为。立即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查缺补漏。修订下发集团《工程合同实施细则》《基建财务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细则》《造价管理办法》等制度,强化集团在工程管理、概预算执行、设计变更、全过程造价管理、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等方面的监管力度,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目标得到有效控制。下发集团《关于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从13个方面强调和重申基本建设程序的严肃性。成立检查组重点对昆明长水机场、沧源机场指挥部、澜沧机场指挥部进行了针对工程管理、工程招投标、基建财务、土地手续、转包分包等5方面专项检查,检查昆明长水机场2013-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400项、大修类项目561项,预算金额40625.62万元;检查公开招标项目23项,邀请招标项目181项,下发专项检查报告1份,提出整改建议25条。检查沧源机场指挥部各类合同30份,财务单据、凭证35本,下发专项检查整改通知1份,提出整改建议4条。检查澜沧机场指挥部各类合同34份,财务单据、凭证30本,下发专项检查整改通知1份,提出整改建议3条。对各机场、指挥部提出加强项目管理和落实基建财务管理制度等要求,责成指挥部及时纠正参与分包的错误行为,加强支付三方监管工作的力度,确保工程资金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集团将持续对在建工程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工程管理专项检查、抽查,坚决杜绝擅自拆分项目、搞计划外项目、随意扩大建设项目规模、自行设计变更、违法分包转包等情况的发生。    

二是加强昆明长水机场工程建设管理。昆明长水机场建设指挥部紧紧围绕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建设管理、工程结算等各项规定及财经纪律制度、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各个工程项目的全程监管等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检查。对建设项目施工管理进行专项检查2次,组织召开机坪扩建工程变更签证专题会议3次。理顺合同付款及资金支付内部审批流程,将资金拨付审批单由财务管理移交前的多部门签批统一归口到指挥部综合业务部审核、签批。严格控制工程概算投资,推行建管费预算制度,分建设项目对管理费使用进行预算、控制。编制下发《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关于规范造价送审资料流程的通知》,严格造价送审程序,加强对造价咨询公司的管理。进行全员廉政教育,签订关键岗位廉政风险责任书,要求全体建设者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指挥部各部门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依法依规办事,全力打造昆明长水国际机场“优质高效、安全廉洁”的良心工程。

(二)关于巡视组移交事项的办理情况

1.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和纪检监察信访件的办理情况。

集团党委、纪委将办理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纪检监察信访件作为巡视整改重要政治任务之一,采取集中办理、限时办结的机制,高效推动处置工作。集团纪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线索,根据巡视组提出的分类处置意见,对每一件线索建立专门台帐归档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程序办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目前,巡视组移交的3件问题线索和5件纪检监察类信访件均已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处置,其中初核3件、立案2件、函询3件、暂存1件、了结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2人,诫勉谈话4人,“一案双查”追究领导责任1人。集团纪委将深入分析案件发生的根源,督促相关单位逐条整改问题和完善制度漏洞,并对作暂存处置的信访件实行挂牌督办,建立销号制度,定期跟踪进展情况,确保一旦条件成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

2.巡视组移交群众反映个人诉求材料的处理情况。

对省委第二巡视组移交群众反映的2件个人诉求材料,集团党委高度重视,职能部门进行了再次深入核实,对群众反映的诉求、企业的政策规定、前期的处理情况、相关依据等方面逐项进行了细致的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均形成了专题报告。

三、组织纪律方面

(一)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存在违规决策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研究没有纳入党委议事范围”的整改情况。

修订完善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重点围绕党委参与决策、主导用人、保证监督三项职能,切实把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与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机结合起来,充分体现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董事会、经营班子依法行使职权,着力打造决策、执行、监督三大体系,使党委真正成为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使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以完善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为核心,进一步明确和强调了议事规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和议事纪律,凡是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在提交办公会、董事会决策前,党委都召开常委会对拟决策的事项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专项巡视以来,集团党委召开常委会7次,对21项三重一大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保证了党委政治核心作用有效发挥。

2.关于“有的决策调研论证不够科学,事前酝酿不够充分,决策前没有形成统一认识”的整改情况。

强化决策前酝酿准备,严格落实调查研究、征求意见、论证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环节。做到了凡提交会议集体研究决策的事项,决策前必须做好政策衔接,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内容涉及专业性较强或对集团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会前需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等必要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程序,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需事先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涉及组织人事、编制、经费等,牵头部门需事先同相关职能部门充分沟通,征求分管领导意见,按程序逐级上报,涉及企业改制及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需听取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以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建议。凡是未按上述要求呈报议题的,不但不予受理,还要进行严肃批评问责。通过议事规则的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班子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

3.关于“有的项目决策不慎,投资效益不佳”的整改情况。

加强集团对控股企业资产出让、转让、置换、租赁等行为的管控力度,规范非航控股企业投资行为。制定集团《非航控股企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对15家控股企业2011年至2015年资产处置行为进行了全面梳理,对空港百事特、航信网络、丽江蓝天、空港物流、空港旅行社、腾冲火山热海公司6家企业资产处置行为进行监督、指导。规范各机场经营性资源及非航业务的开发与管理,强化集团对资源的管控力度,特别加强了对土地、广告等核心资源的掌控力度;建立完善各机场非航资源库,梳理各机场23项非航资源业务中资源细项800多项;对各机场非航资源的招投标、商业规划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制定了集团《经营性资源及非航业务管理办法》。对集团2011-2015年对外投资、27项对外担保、8项对外借款、7项股权收购及6项股权处置决策程序及执行结果进行全面梳理,其中对空港房地产向集团借款1200万元未按时归还事宜,集团向空港房地产下发了催款通知并要求其及时归还借款,迪庆观光酒店因涉及诉讼导致股权处置不能推进事宜,集团配合大股东及其他股东成立了专门的历史问题处理小组积极推进股权处置工作。

4.关于“部分下属公司违规决策,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整改情况。

一是重新梳理各控股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修订情况,下发《关于要求各控股企业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通知》,要求集团15家非航控股企业深刻领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内控体系建设,修订各企业实施办法完善决策制度。

二是加强非航企业决策监督管控力度,对2015年集团下属控股企业股东会、董事会266个提案进行审查,出具股东意见48份,并对2011年以来15家非航企业1217个重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11家控股企业的贷款情况、8家企业的重大资产购置情况、6家企业的资产处置情况、11家企业的重要人事任免情况及5家企业的其他重大事项提出重点关注,并对相关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制定集团《非航企业决策管控实施办法》,完善对下属非航企业的管理,规范非航企业的投资行为,明确了对非航企业法人治理的决策程序及权限,强化项目决策、投资管控、后评价等方面管理。

(二)关于“选人用人规矩意识不强,制度执行不严格,工作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1.关于“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重要人事任免”的整改情况。

集团党委已立行立改。2015年10月以来,集团有关干部调整方案均提交党委常委会审议。新修订的《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和强调了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凡是由集团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主要包括集团中层管理人员和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必须由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2.关于“破格提拔偏多”的整改情况。

修订完善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和《三级机构管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完善破格提拔的标准、程序,严格控制破格提拔管理人员的数量,认真履行破格提拔使用报批程序,明确规定:破格提拔干部在讨论决定前,必须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同时,对破格提拔特别优秀干部的条件和标准也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3.关于“民主推荐环节不完善,符合推荐条件对象名单提供不全,参加推荐人员范围过窄”的整改情况。

完善民主推荐程序,按要求提供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名册,按要求确定参加推荐人员范围。在干部提拔、考核等过程中,扩大听取意见的范围,2015年12月组织实施的7名中层管理人员任职试用期满考核中,进一步扩大考察测评参与范围,将参与范围由考察对象所在部门,扩大至业务关联部门,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参与度和公信度。

4.关于“程序倒置,民主推荐放在考察预告之后,个人有关事项审核放在任免决定之后”的整改情况。

规范民主推荐、个别谈话推荐、考察预告、民主测评、考察谈话等流程次序,并严格按程序开展推荐考察工作。制定下发集团《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核实结果处理办法》,明确组织认定及处理依据,强化查核结果运用。对新提拔中层管理人员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实行“凡提必核”,核实是否有瞒报、漏报的情况,才决定是否任命。在2015年11月组织的昆明机场安检站副职公开竞聘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考察人员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进行重点核查,核查结果不影响选拔任用工作的,再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讨论。

5.关于“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推荐和考察谈话合并进行”的整改情况。

规范民主推荐和考察程序,根据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报请集团党委同意,确定考察对象,再发布考察预告,进行民主测评、考察谈话等工作。制定下发集团《干部提名推荐暂行办法》,明确提名推荐的适用范围、推荐主体、推荐可采取的方式、步骤、标准,以及追责范围和方式。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机制,强化干部推荐责任意识,从严选拔干部。

6.关于“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材料缺失、前后记载不一的情况普遍存在”的整改情况。

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下发《关于加强中层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在前期审核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重点对286名中层管理人员的年龄、工龄、党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内容进行核查,尤其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目前正针对干部档案信息不准确的情况进行核查整改,对档案材料缺失的进行补充收集,下一阶段将持续完善该项工作;制定下发集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

7.关于“集团助理岗位的设置随意性较大,选拔任用程序不完善”的整改情况。

经党委常委会、职代会审议通过,制定下发集团《副总师及以上岗位设置及薪酬调整方案》和《二、三级机构管理人员岗位退出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自2016年1月起,33名享受集团副总师及以上岗位待遇的二级机构管理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按二级机构正职执行。同时规定,今后新任副总师及以上岗位二级机构管理人员均按编制、民主推荐、考察等程序选拔任用。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一)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的整改情况

一是以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为抓手,强化党的组织纪律建设,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以“三会一课”、干部大会、直接点名道姓通报、专题警示教育等形式,持续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集团十项措施要求,切实加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自身建设,进一步牢固树立“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党的观念、党的意识,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思想行动自觉。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违规行为。更加注重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中的关键不放,进一步规范“一把手”职责权限和权力边界,督促“一把手”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行使权力;更加注重加强对干部的全面管理,不仅管干部的日常工作、还要管干部的生活交往,不仅管干部的“工作空间”、还要管干部的“自由空间”,不仅管干部本人、还要管干部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仅管在职干部、还要管离退休人员,使每个干部都纳入组织管理,绝不允许出现管理真空、管理空白,绝不允许出现不受管理约束的特殊干部。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节日期间公款送礼、违规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处理。2016年元旦期间,集团组成3个检查组以“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形式对集团机关、昆明机场、版纳机场、文山机场进行了明察暗访,并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个别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向所在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通报,并责令其整改。

(二)关于“‘四风’问题还有所反映。集团一些部门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存在人浮于事的现象”的整改情况

集团机关党委以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和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为导向,制定下发《关于认真组织开展集团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并于12月29日召开三级机构以上管理人员会议,对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四风”,教育引导集团机关人员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基层观念,主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文办事效率,切实提高服务质量;经常性开展对“四风”问题的专项检查,集中整治机关人员“庸、懒、散、拖”等问题进行周密安排部署。为坚决防止搞形式,确保不走过场,机关党委将用2个月的时间,分“开展学习动员,强化思想认识”、“严肃查摆问题,罗列问题清单”、“强化问题整改,严肃监督问责”三个阶段,从“四风”入手,学深学透、抓严抓实,严肃查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行力不强、工作不负责”、“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作风方面的问题,以啃硬骨头的精神不断加大对“不严不实”和“四风”问题的整治力度,严肃监督问责,彻查整治。确保机关成为引领集团改革发展的一面“旗帜”、一个“标杆”。1月20日前,各部门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集团十项措施要求、重温集团各项管理规章为重点的集中学习已全部完成。第二阶段将紧紧围绕“强化纪律、提高效率、转变作风”目标,紧密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召开,通过群众提、上级点、大家帮、问卷查等多种形式全面查摆集团机关党员、全体工作人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人浮于事等“不严不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反映。联系单位: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联系电话: 0871-67114936;电子邮箱:yagxsz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