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版集团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16-04-13 17:34:57   来源:云南省纪委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9月10日至10月2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云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巡视,并于2015年11月2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云南出版集团党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关于“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需进一步加强”的整改情况

1.关于“集团党委和有的下属单位对主体责任认识有差距,只挂帅不出征,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有一定差距。2014年5月省委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会精神,未在集团及时传达。2014年度云南人民出版社、科技出版社等单位没有领导班子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记录”的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领导班子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着力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在工作上强化责任,在机制上不断完善,在执行上严格要求,制定印发了《云南出版集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集团领导率先垂范,分头带队对所属单位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增强了各级部门单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性认识。这一做法已固化成一种制度。集团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了与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的廉政谈话活动,达到了教育提醒帮助的作用。

二是集团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论述及中央有关精神,与“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紧密结合,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复杂性,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集团工作的总体部署。2015年集团党委两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心组学习安排党风廉政专题学习2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维同志给集团和所属单位党员干部上党课3次。巡视反馈意见以来,集团领导对上级部门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会议精神,都及时组织进行了转达学习贯彻,提出了具体要求。近期又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及一般信访件办理处置意见。

三是有关单位认真进行了整改,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痕迹管理工作。

2.关于“集团党委主动接受纪委监督的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规定,更加充分认识理解了接受同级纪委监督的重要意义,并自觉把集团党委进行重大决策、安排部署重要工作、中层干部任免等等重要工作置于纪委的监督之下。

二是加强了对纪委工作的领导,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维同志对纪委工作很重视,关心支持纪委机构建设和工作保障,对纪委查办的案件也经常督促过问。集团党委对集团纪委请示报告事项也及时进行研究批复。

三是坚持落实党务公开、企务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的制度,集团公司通过年度工作会、集团网站等形式公开财务收支、党费收支、三公经费开支情况。

3.关于“集团下属单位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经济指标、轻教育管理。部分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对如何加强本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研究不深不透”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5年12月下旬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维同志亲自主持召开了一次所属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培训会,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安排部署了工作任务,明确提出了工作要求。

二是组织对集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对风险点进行全面监控,确保不留死角。重点加强了对干部选任聘任、项目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教材教辅印刷、纸张采购、财务收支、货币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着手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4.关于“有的下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2014年云南印刷技工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没有与分管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组织开展对下属单位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加大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在综合考核总共40分中,已占到20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在综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该单位任何评优评先资格。

二是责成云南印刷技工学校认真进行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层层落实。

(二)关于“纪委全面履行监督责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的整改情况。

1.关于“纪委组织机构不健全,集团所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力量单薄,全集团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不到10人。多数单位都没有配备专职纪检监察人员。云南人民出版社没有建立纪委,只有1名党委副书记负责纪检工作。云南出版印刷(集团)长时间没有调整补充纪委委员”的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党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通知》(云出集党〔2015〕49号),加强了集团纪委和所属单位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调整配置了集团7名纪委委员,下一步将在集团总部成立纪委办公室(与监察审计室合署办公)。

二是切实加强所属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同意云南人民出版社设立纪委,配备书记1人,委员2人;同意云南出版印刷(集团)公司调整充实纪委班子,增设副书记1人,委员3人。下一步将按程序规定做好人员配备。所属各单位未设纪委的党组织明确了纪检委员。

三是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督察员队伍建设。拟在所属15家单位推选聘任18名兼职党风廉政建设督察员。

2.关于“聚焦主业,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深入推进‘三转’力度不够。纪检监察部门和干部还没有完全从一些业务工作中抽身出来”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组织实施《中共云南出版集团纪委落实党风廉政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聚焦主业主责,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改进执纪监督措施,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工作聚焦到抓纪律、抓作风、抓办案上来。

二是明确并规范工作职责,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退出与纪检监察主责主业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把纪检监察工作职能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业主责上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3.关于“对重要部门、重要岗位的执纪监督偏软,查处案件能力较弱,没有形成惩治腐败的长效机制和震慑作用。怒江州新华书店兰坪分公司2名职工长期挪用公款都没有及时得到处理”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强化对重要部门、重要岗位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在教材教辅“编印发”等重点环节、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控取得的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集团廉洁风险防范机制试点工作,认真研究消除监督“盲区”,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将很快印发。

二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能力。三是在征求怒江州及兰坪县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新华书店集团于2015年9月10日作出决定,给予兰坪书店两人行政记大过处分,分别扣发18个月、24个月绩效工资。同时,对怒江新华书店领导班子给予通报批评问责,对兰坪分公司原经理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4.关于“干部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警示教育有时走过场,查处出版系统干部违法违纪问题通报面过窄,透明度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请省委宣传部纪检组领导宣讲、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参加省直机关宣讲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宣传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二是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修订完善集团2016年度《关于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六个一”活动的通知》,将警示教育和上党课作为常态化内容,增强干部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是及时印发了《关于2015年度云南出版集团所属单位相关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加大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件剖析力度和通报透明度,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三)关于“对‘4.25’案件认识不统一、反思不深刻,集团内部仍有干部是非模糊,说三道四,有不同议论”的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党委以“4.25”案件为反面教材,加强对处以上干部的思想教育,积极引导干部职工汲取“4.25”案件的教训,明辨是非,将对“4.25”案件的认识统一到上级党委、纪委的定性上来。

二是根据巡视组反馈意见,经集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涉案“4.25”的2人进行了组织调整。

二、“廉洁纪律”方面

(一)关于“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存在廉政风险,部分下属单位财务管理混乱,项目招投标暗藏腐败隐患。盘房公司、国防印刷厂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云南省印刷物资公司3.5亿元物资采购没有公开招投标,个别下属单位虚报销售收入、账目混乱”的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公司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对财务审批权限程序、重要财务事项管理和会议费、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等费用的财务核算管理作了严格规范,强化了财务会计报告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监管、财会人员队伍建设。

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已制定了15个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再补充制定《云南出版集团现金管理办法》《云南出版集团会议费管理办法》《云南出版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云南出版集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南出版集团规范个人稿酬支付办法》《云南出版集团应收账款管理办法》《云南出版集团会计核算管理办法》等7个管理制度。目前,多个制度已形成初稿。

三是研究提出了防止盘房、国防印刷厂国有资产流失的措施。集团党委会已研究同意对下属图书公司、新华大厦、昆明书店有限公司在盘房公司的债权共计6.09亿元拟采取法院诉讼保全的办法,以保全、查封、强制执行或以物抵债等方式收回借款,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同时积极争取上级纪委、检察部门介入,查处其中可能存在的违法问题,为彻底解决盘房问题创造有利条件。追讨国防厂838万元职工购房款的问题上,在国防厂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成立了由集团纪委牵头的资产追索专项工作组,进一步加强该项国有资产的追索工作。

四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管理工作,研究起草了《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规定》,将全面规范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社会服务购买等招标投标行为;修订出台了《关于教材教辅纸张采购招标的工作意见》。

(二)关于“部分干部依然我行我素,党纪法纪观念淡薄,违纪问题仍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请省委宣传部纪检组领导宣讲、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参加省直机关宣讲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宣传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二是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修订完善集团2016年度《关于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六个一”活动的通知》,将警示教育和上党课作为常态化内容,增强干部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是及时印发了《关于2015年度云南出版集团所属单位相关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加大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件剖析力度和通报透明度,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四是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加大纪律审查和案件查办力度,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腐败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2015年度,对云南省印刷物资公司替其他单位套取现金的1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云南新华书店集团楚雄公司违法犯罪的2人及时开除公职并解除劳动合同;对新华书店集团红河公司违反组织纪律和组织原则的1人给予“警告”的党纪处分并通报批评;对昆明新华书店官渡分公司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的1人给予“免职”的组织处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扣发6个月绩效工资,并通报批评;对新华书店集团总部、新华书店图书公司“公车私用”的2人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的问责;对新华书店集团怒江书店兰坪分公司挪用资金的2人(挪用款项已全部追回)给予“记大过”政纪处分(处分期18个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分别扣发18个月、24个月绩效工资,并通报批评。责成2家单位对云南省审计厅延伸审计发现并移交的问题予以认真处理并按时按要求整改;对省委巡视组巡视出版集团期间发现并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及时了解核实,下一步将进行处置。此外,集团纪委对个别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了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做到有病即治,防微杜渐,真正关心爱护干部,有效预防了腐败。

三、“组织纪律”方面

(一)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准确理解和把握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班子成员通过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深刻认识到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它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最重要的就是搞好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根本点在于实施集体领导,在涉及政策性强、事关全局的问题和“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充分发扬民主,正确实施集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提高领导人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在讨论研究问题时要坚持党性原则,保持理性思维,遵守议事纪律,努力营造公平、公正、民主的氛围,充分激发和调动每一个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针对存在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对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进行了较大幅度修订,进一步明确了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规则、议事纪律。目前已形成初稿,正在作进一步修订完善。

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好“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开展了交心谈心,结合征求意见提出的问题,班子和个人认真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明确了整改措施。

(二)关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开、透明,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干部大会、公示、公告等形式,将干部考察考核的内容、程序、方式、结果等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严格保密纪律,对跑风漏气问题严肃处理。

二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工作程序。坚持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标准条件、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同时,按照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决定》和《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坚持从严从实履行程序,切实做到履行程序不变通,通过严密的组织程序把优秀干部选拔出来,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剔除出去。

三是坚持和改善任前谈话制度,认真落实任职谈话制度,由党委指定专人同拟任职干部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认真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拟任职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从政提出要求。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日常了解干部机制,强化综合分析研判,强化随机调研,强化谈心谈话、强化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强化考核评价、强化干部管理监督。目前,已形成《云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前谈话制度》初稿。

四是进一步完善干部任职交流轮岗制度,加强干部交流统筹,对一些重要部门和重要岗位实行定期交流。目前,已形成《云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干部交流轮岗办法》初稿。

五是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干部。2010年集团制定的总部及所属单位班子成员职数和职工岗位职数管理有关规定滞后,没有及时根据改革发展需要完善调整。2015年9月,结合集团实际发展和工作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完善了对集团总部各部门和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职数和职工岗位职数的核定,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出台了《云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核定总部部门及所属单位班子职数和职工岗位职数的决定》(云出集党[2015 ]48号),以后严格按照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规定编制管理职工岗位职数。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一)关于“仍然存在会议部署多、检查落实少的形式主义。有的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少,对下属部门基础情况了解掌握和分析研究不够,解决问题仍停留在作批示、提要求上”的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党委班子成员把分管单位作为群众联系点,把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化、常态化,静下心来、沉下身子、下到基层,分别多次深入到分管单位和“挂包帮”扶贫挂联点调研指导工作,与基层的干部群众沟通思想、交朋友、办实事,既汲取了智慧和营养,了解了实际情况,又增强工作的针对性。特别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维同志,不打招呼,不露身份,经常到下属单位随机走访调研,与普通员工交心谈心,了解实情,督查工作,解决困难。集团“挂包帮”工作启动以来,集团领导班子成员至少1次深入挂联点走访调研,实地指导扶贫工作,看望帮扶贫困户。李维同志在近2个月时间内两次赴挂联点调研指导扶贫工作。通过深入基层广泛调研,在职工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集团班子朴素务实的工作作风形象,及时回应了职工群众的诉求,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集团广大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

二是进一步修改完善集团领导和总部部门负责人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帮助基层单位、基层群众解决问题的制度规定,严格落实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调研应不少于4次,部门负责人每季度到基层单位调研不少于2次。

三是抓好会议统筹,严格实行会议报批制度,将一些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量统筹安排,合并召开,减少基层干部往返次数。研究起草了《会议费管理办法》,集团各单位各部门少开会、开短会方面已经有明显转变。

四是建立完善了责任督办机制,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疏理,按照分工明确工作推进责任人和办结时限,党委办(集团办)、监察审计室按照工作部署跟踪督查,纳入目标考核。

(二)关于“少数领导干部作风不扎实、好大喜功,缺乏干事创业担当精神。有的领导干部工作标准较低,工作状态不佳;有的干部遇事不敢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仍然存在”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进一步深入查找领导干部中不严、不实和不敢担当、不愿担当的问题,深入分析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结合实际,认真进行整改,坚持边学边改、立行立改。

二是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加强党性锻炼,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三是通过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的系列重要会议、文件精神,通过举办党组书记培训班、开展廉政政谈话,进一步重申了严格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要求。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集团办公室、纪委办、监察审计室积极履职尽责,对集团党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督促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是严格各项考核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党建工作考核。认真抓好考核结果运用,发挥考核的作用,有力促进各部门、各单位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推动发展。

(三)关于“公车私用时有发生。2015年7月1日,集团下属个别单位负责人驾驶公车参加私人聚会被查(已处理)”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云南出版集团所属单位新华书店集团总部、新华书店图书公司发生的“公车私用”一次2人及时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的问责。

二是严格公车管理,重视干部职工教育,进一步明确提出“公车只能公用”,在公车改革办法出台之前对出版集团《车辆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明确了公车配备和管理使用的具体要求。

五、其他方面

(一)关于“绩效考核”的整改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和我省即将出台的实施办法,正在研究修订完善集团绩效考核制度,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已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实施方案》。

(二)关于“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置国防印刷厂职工住房问题”的整改情况

集团党委会认真研究了国防印刷厂职工上访反映的住房问题,做出了具体的工作安排。

一是要求出版印刷(集团)公司对青年路临街1-3栋进行一次全面仔细清理, 进一步核实符合安置条件的退休老职工和在职老同志名单;

二是根据需要安置的人员规模,要求出版印刷(集团)公司与大德出版地产公司协商拟定出安置搬迁方案,主要采取租住方式对职工进行安置。方案报出版集团和大德出版地产公司同意后,由出版印刷(集团)公司组织实施。

三是安置房源由大德出版地产公司暂时以租借的方式借给国防印刷厂用于1-3栋搬迁人员安置。

四是国防厂自筹资金给予每户一次性搬迁安置补助,新房租金继续保持现有水平不变。

五是要求出版印刷(集团)公司耐心细致做好有关老同志老职工的解释说服工作,避免产生不稳定因素。同时,集团也在积极推进东盟国际图书城项目建设和出版印刷集团的发展,根本的途径还是要通过发展来解决国防厂职工的住房问题。

(三)关于“对玉溪、红河两个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投资400万元的事宜启动责任倒查”的整改情况

在集团分管领导的指导下,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及时制定了责任倒查工作方案,组建了工作小组,迅速启动了玉溪、红河两个新华书店投资兄弟矿业400万元的责任倒查工作。通过查阅有关资料,走访询问有关当事人,基本了解掌握了情况。从掌握的情况看,玉溪、红河两家书店投资的动机、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点,由于当时两家公司属于职工持股会相对控股的股份制企业,按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决策程序也是合法的,没有发现有关人员存在违法违纪的问题。但从结果来看,也存在决策层对投资行业了解不深,对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估计不足,投资后监管不够等问题。新华书店集团公司已责成两家公司积极采取措施,依法进行追偿,务求最大限度追回投资款。并责成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做好追讨工作。同时,集团提出要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全面梳理全省新华书店对外投资和建设项目,找出薄弱环节和问题所在,认真进行整改,防范风险于未然。

(四)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及一般信访件的办理情况

一是集团纪委及时组成4个工作组对巡视组移交的12个问题线索一一进行了了解核实,并提出了处理意见,经集团党委会研究后,逐一进行了处置。

二是集团党委办对巡视组移交的12份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共梳理出有明确具体指向的9个问题,对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了了解核实,并提出了处置意见建议。经报请集团党委会研究后,已落实有关处置意见。

三是移交集团党委组织部人事类信访件7件,其中2件已进行了解核实;另外5件与巡视组移交的一个问题线索重合,已进行了解核实,经集团党委会研究后,已进行了处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云南出版集团反映。联系单位:云南出版集团纪委;联系电话:0871-64148906;电子邮箱:yncbjw@163.com。